环球时报报导,郴州市药监局调取郴州儿童医院近15个月的氧气进购单,查明医院从2009年1月起购进工业氧1万多瓶,非法所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药监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同时对医院处以92万元的罚款。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陈亚光说,目前相关人员已经处理,同时医院成立调查组对问题氧气进行调查。
据湖南都市频道说,医院党组书记李细莲及综合办主任江志已停职接受相关部门调查。
儿童医院发言人连一民说,“对于问题氧气对公众带来的恐慌和影响我们深感抱歉。”
郴州市委宣传部一名官员表示,郴州市纪委和市检察院已介入调查,结果下周将会公开。
儿童医院在媒体曝光后,第一时间停用问题氧气,并进行封存。
据称,卖出这些工业氧气的郴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负责人已移送司法部门处理,而这家公司并未取得经营药品的资格。
内部人士透露,医院从1995年建立集中供氧系统以来,一直由这家公司提供氧气,到现在已经10多年;“该公司负责人是医院书记的丈夫,给交易提供了更多便利。”
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氧纯度必须达到99.5%,同时在生产中需过滤有害气体和杂质,例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医疗氧必须保存在特殊的氧气瓶中,专瓶专用。
旭辉气体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工业氧气的纯度约99%,但仍达不到医疗氧的纯度要求。
另外,价格更是悬殊,一瓶工业氧(40L)售价仅人民币6、7元,而一瓶医疗氧要价30元。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吉善说,工业氧严禁作为医疗氧使用,“工业氧的杂质以及有害气体会对呼吸系统带来伤害,造成呼吸困难和肺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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