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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世人公开阳谋和谐社会 与高智晟现象

黄翔:向世人公开的“阳谋”-“和谐社会”与高智晟现象

 2010-04-09 01:1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3


社会“和谐”是传统大德。对于中华民族,它是传之久远的人文菁华,是东方文明的精神内核。对于每一个中国人,其精神意识受到高度认同和肯定,其珍贵传统曾一度断裂于世,新纪元中的人类必受天启,由此才有“和谐”精神的再度倡导和朝向当代社会的复归。

但社会和谐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也有“能动和被动”之别。社会和谐的积极倡导,其内动力足以促进社会精神意识的变革,提升社会整体的道德意识和人文水平。而社会和谐的消极与被动,仅仅是也只能是世俗意义的某种表象和权宜,它对推动社会历史进程,所起的实质上是副面作用,使全社会精神意识处于凝滞和僵化,人文及道德水平处于无从蜕变的低下的水平面上,永无向上升腾、呈现峰巅之日。而面对全社会乃至今日世界,整体上也难以在精神领域或人文范围出现奇峰突兀或群峰并立的全新的图景。

人生的现阶段,空耗不起有限的岁月,近年我一般不上网,也不热衷于集中心力浏览和关注自身精神探索与创造领域之外的诸多事例,特别是当前中国社会几乎每日频仍发生的各类社会事件。我当前最主要的关注是对形而上的抽象事物的探索,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文明及世界不同地域的各伟大文明之间的互为比较,是当下世界隐形或显形的文明冲突或各大文明之间相互形成的文明冲击波,这也是我判断任何社会突发事件乃至具体的“政治”和“体制”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前提。这并不意味着我对社会现状的注目已仅仅滞于“现实终止”的姿态,而是我今生至此的社会人生层面的“关注”,更为精神层面化,也更为深层和根本。

这是个人的精神选择,也是私人自由的空间,与他人无涉。大千世界,万象纷呈。

每个人有不同的人生姿态,同一个人在生命不同的历史阶段,人生姿态也必随岁月而发展和变异,但其人生自由选择之内在骨血对我来说终生不变!我以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各种不同意见、观点、思想、立场理应兼容,任何人也没有理由以一己偏执衡量于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更别说那类让人为之害臊的“心灵贫乏”和不知“精神生命”为何者!

此生是怎样走来的?与雀鸟叽喳者的生命质量和血性迥然相异、不可同日而语!

不管是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对人指指戳戳、要求别人同你一样的想法或见识,乃至苟且曲意认同于你,何况两者之间本有“与生俱来的天渊之隔”和难以缩短的“精神生命的距离”!

社会取向不一样、精神层次有高低,若遇分歧或不同意见相左,唯有“弱智者”才幼稚到不惜人身攻击!!!不管此类人是何背景,但正是此类人,往往无自知之明却自我感觉良好!面对中国现状,这类人要不以为中国大陆丝毫未变或根本不变,要不以为中国“停在那里不动”正“等着”他来改变。其文革“思维”和浅层“视野”的天然局限,既无从观测和思考中国的现实和未来,也根本看不到,有效地促成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国家的实质性改变,其过程中既需要丰富的人文精神铺垫,也需要国内国外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参与和担当”,包括其中不同的人以“各自不同”的担当和参与方式。

古往今来中国人才济济,芸芸众生中权利平等而智慧却必有悬殊,不同的人拥有不同社会洞察力和精神能量,彼此之间绝非等量齐观。若人中果见传统意义上的“以天下为己任”者脱颖而出、真正出现独具超常才智和品格的人物,相信这类人必以博大的襟怀面对“千差万别”的世界,而不是自暴令人厌恶的“语言暴虐”和“不容异己”的丑陋心态!

其中不排斥某类人在对人恶意诽谤和攻击上,更自暴自弃、更为极端和为人不齿。



最近,偶尔读到一篇网上文章,题目为《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作者高智晟,原出处为自由亚洲电台。此文所述简直令我不可置信!此类事情对我这样的人也许已成历史记忆,然而它却继续发生在今日的中国大地上,在人们一般目力所不及的黑暗的隐蔽的深处。它所揭示的是“执法者”以“执法”的名义为所欲为、是身披警服的“罪犯”的公然执法犯法!!!我不禁自问:“这是真的吗?是这类人的本来面目吗?!”倡导“和谐社会”的今日中国仍然存在着这样令人不可思议乃至不可置信的现实?!

去年奥运之前,我因高龄老母卧病在床声声呼唤她的亲生骨肉,去国十一年,第一次回返中国,此行在大陆却无处不感到它的经济发展引来的巨变,也无处不体会到普通人与人之间的人性和人之常情。这里需要特别指出,我所指变化非“言论自由”度的全面松绑,虽然同以往比较宽松了许多。对我本人而言,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至今,我的作品仍然受到封杀、仍然未解除禁止我一生的作品在中国大陆出版的禁令!

但作为一个诗人,我面对这个世界,判断事物却纯属“感觉”而非“理念”,同别人的标准不一样。我来自不堪回首的苦难深处,却不自囿于个人生命往昔的沧桑,深心信奉的是中华民族的“天时、地利、人和”。作为一个中国人,我选择以和平的人文方式参与和推动一个国家的转型,使其日臻完善,而不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永远在“暴虐对抗”中“恶性循环”。

各有各的社会理念,各有各的人生抉择。而从什么视角观察、剖析、判断人和事,是个人的事情,不牵涉到任何党派、组织和团体的利益和章程,也区别于其层次各异的社会人生的观点和立场。正因为如此,我回国记录和外化为文字的感性的东西,主要面对的是文学的读者,是精神层次的沟通。那类热衷于“自我设限”的传统 “暴力思维”者,是否有兴趣、是否能读懂是他的事,却千万勿从“组织”的角度对精神领域的探索和创造提出“革命”的审视!它不是“政治口号”,也不是“革命宣言”,它只是一篇人生大散文,其主体内核表达的却是“一个民族的伟大文明”。

自然会有精神层次低却不自知者、不解“性情人生”因而与我形同陌路者不解,我又补写了全球不同地域的各伟大文明,与之相互比较和互为呼应。

人生而自由,各有各的关注及其重心,你喜欢咋咋呼呼扑腾、是你的选择,我热衷关注精神事物、是我的权利,两者本是天上地下、风马牛不相及。任何神经正常、心智健全的人,都无须为别人精神志趣与己相异而两眼翻白、唾沫横飞。有关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的共存与比较,超越于一般社会层面的事物,我后面还会谈到。

现在面对的是高智晟律师及其现实遭遇,他所经历的与我回国的感觉印象相异,两种现象针锋相对,共存于同一片大陆、同一个空间。高智晟所面对的空前绝后的社会暴虐,血淋淋地存在,使我感同身受却几乎不可置信。但我绝不怀疑事实的真相,与此同时,也绝不怀疑或改变我去年在大陆亲身经历中曾本真留下的印象和感觉。两者我都相信,两者对于我都是同样的客观存在。既是荒诞的现实又是超现实的荒诞。

我相信正义律师高智晟!我曾经被这位律师的道义言行所感动,这与那类政客的“沽名钓誉、哗众取宠”一类作秀迥然相异,为此,我曾为他写过一篇文章《挑战暴虐的圣徒》。他的正直、道义和无畏,决定了他敢于把一种几近“神话”、“传说”、“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幻觉似的社会隐秘事件公然揭示出来的令我震动的勇气!一口气读完高智晟新近发表的《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全文,我感到极为震惊!再次受到震动!我直觉地相信高智晟一定曾有过这种惨不忍睹的血腥经历,一定在孤立无援中只身面对过一群变态狂和施虐狂。我几乎置疑人世间曾发生过这类罕见的暴行,但我不能不说我相信这位义人。

与高智晟同时,今日中国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这样的律师,形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闪光的群体!包括高智晟在内的这些律师,我以为远比某些顶着“菁英”或“作家 ”桂冠者,从个人角度,更见真性情;从社会角度,更体现公义!受到“社会黑帮”绑架的高智晟,在黑窟中所经历的日日夜夜,使任何人在心理上都难以承受,怎么人性会扭曲、变态到这种程度?这些十足的人渣还配称“人”吗?我想我自己一旦落入这类“魔鬼”手中,他们也一定会对我在不为人见到的黑幕背后,实施同高智晟一样的灵与肉的酷刑。而且也一定会微笑着对受到他们施暴的我说:“你不是不相信这世界会发生这样的事吗?你太天真了,我们现在就让你相信!”

有什么样的现实,就有什么样的反现实者。也可以说,有什么样的警察,就有什么样的杨佳!法律应对每一个人都是公正的,既然被逼走上绝路、作出杀警的无奈选择的杨佳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么,对这类光天化日下赤裸裸犯罪、“执法犯法”的“警察”,为什么不可以制定一部专门法典,对其行为依法追究和从严惩处?!我相信这是今日中国社会所有正直公民的愤怒之声!是民间社会共同的呼喊!我怀疑这是否仅仅是中下层的某些变态恶魔所作所为,发生在高智晟身上的事情也许仅仅是极个别、极特殊的事例而不带普遍性?但愿如此,黑幕后还有多少未揭示的社会真象呢?这一切的发生是否有人授意、指使或是仅仅是警察本身的无法无天呢?不管是何种原因,此类事情都应该从上到下依法整顿,以安定民心和确保一个社会的运转正常!

今日的中国既然面对全球建构和谐社会,它就绝不应该继续沦为一个“人治”而非“法制”的国家!绝不能允许此类警察胡作非为!这样的人不是维护公民权利而是对公民任意践踏!

如果真正倡导社会和谐,那么此类身披警服、全身武装的“特殊罪犯”正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绊脚石!是赤裸裸、血淋淋的“特殊罪犯”!也正是此类极少数警察 “嬉皮士”在民间社会上演一幕幕为所欲为的人间丑剧,而公开嘲弄“和谐社会”,同今日社会和谐唱反调、泼污水、倒行逆施的正是他们!!!

也正因为如此,面对全球崛起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更为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但我始终怀疑,这是去年奥运前夕我作为一个“目击者”亲眼目睹过的今日当下的中国吗?!我至此毫不怀疑今天中国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巨变,它正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每一个热爱养育自己生命的一方水土者,作为一个中国人理应促进它发生更大的变化、推动它全新的历史进程,而谁也不能容忍此类事情落到自己头上、也绝不容许它在当下中国社会发生和继续发生。倡导和谐的中国应体现社会的整体和谐,人人权利平等、社会法制面前平等,法制系统应严加整肃,对此类“执法犯法 ”者应从上到下依法追究和制裁!

如果社会秉持公正,民怨就不会沸腾和爆发,“杨佳事件”就不会发生,引发这类事件的,无法无天的“执法者”正是导火线!消除此类事件,唯有政改、唯有法治,今天的中国人的公民意识普遍觉醒,面对任何突发事件,单纯实施暴力镇压不仅无济于事,往往相互摩擦、两败俱伤。面对各类暴力侵权事件,无论是一方继续纵容、一方默默忍受,都不可取,也远非今日“公民社会”所能接受和认同的现实。

此类言说正是阳光灿烂的有别于阴谋的“阳谋”之声!不觊觎权力、却维护权利!

为高智晟说话,在世俗意义上是费力不讨好;而对于明哲保身者却是惹火烧身。所以国内的某些知识菁英,对高智晟要不莫名反感,要不敬而远之、唯恐避之不及。高智晟因仗义为受迫害的法轮功群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而惨遭空前迫害,竟有许多人要不噤声、要不装聋作哑。但我以为,高智晟没有那份“众声喧哗”声援的热闹,却少了一份政客的奸诈,而多了一份货真价实的公义,更见出他为人的本性,也更体现他的特定价值。高智晟是当代社会少有的“义人”,在一个俗世和浊世,此类人因为罕见而尤为珍贵。如果他不去管那份闲事,作为一个名律师他的日子过得比谁都不差。哪怕惹了点麻烦、受人捉弄,大不了也是软禁而非动用酷刑,绝不至于受到这种空前绝后的折磨。这究竟是今日中国社会的既定政策或故意纵容,还是仅仅是一种社会历史惯性使然,或纯粹是中下层某些“执法者”所为?抑或,这只是针对高智晟个人的极个别、极特殊的事例,而绝非整个社会的普遍现象?有人曾给我来电话,要我读一读《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并确认此事为当下最高执政者下的指示。这是末公诸于世的天大的“秘闻”,我不回避直言和说真话,但无论是谁,若享有言论自由必尊重自由言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以为必首先言之凿凿、有根有据!

为声援高智晟而走上街头者,正是他曾为之发出呐喊之声的法轮功修炼者群体。而我作为个人,并非同一信仰者群体之一员,但我支持每个人信仰的自由,也从道义上站在受害者一边。义人高智晟所受到的惨无人道的折磨,揭开了我往日愈合的伤疤。随岁月淡忘之痛,一旦揭开仍然疼痛,使我不禁想起我曾经有过的经历。往事不堪回首,过去的也只能让它过去了,而这种历史却绝不能在今日重演。正因为如此,高智晟作为一种道义形象,应引起海内外、东西方的共同关注并为之呼吁!

今日中国绝不能让此类邪恶现象泛滥成灾,以“法律”的名义对一个公民在黑暗中施暴,就是对十几亿中国公民施暴,也是面对今日日趋成熟的公民社会公开示威。就我个人而言,此生中同样曾面对过类似的事,仅仅因为写诗、仅仅因为追求个体生命的表达自由,一生中就曾先后六次受到监禁。不仅如此,作为一个诗人和作家,我的一生受到的是“不流血的处决”。我的精神生命湮灭至今的时间高达整整半个世纪,长达五十年时间被人为剥夺了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公民权利!同高智晟一样,在政治、经济找不到“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从你的生活上找,要你“交待”同女人的“关系”,我的恋爱也就成了受人指控并“依法逮捕”的“罪行 ”。我曾因此被丢进死刑号,只等“司法机关”逼迫我现今的爱人在对我的“起诉书”上签上字,我就死于非命。那时候,被判处死刑后,还得由家属补交“五分钱子弹费”。警魔用电棒电击高智晟包括眼睛部位,我的左眼角也曾在批斗中被“贫下中农”击伤,几十年过去了,至今留下隐患,最近因乾痛长达一个月不能用眼睛上网、看电视,所以此文也就无奈一再延误。今生已过、往事无须一一列举,包括单位、街道、看守所、劳改队种种遭遇,我们那一代人历史上经历过的,年青一代的后来者仍然还要继续经历吗?这类事的残酷性超越了法西斯、超越了前苏联斯大林时代!

高智晟,难道它仍然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大陆吗?!这是不容置疑的冷酷事实吗?!

那几个参与对高智晟施暴的警察,一边以折磨高智晟取乐,一边轻蔑地对高智晟说:“你一个外地人,跑到北京来干什么?”好象北京就是他们的,整个中国就是他们的,可以任由他们对老百姓为所欲为!那位公安副局长装模作样,在施暴的过程中出来吼几声,以示制止违法,但他一转身施暴又照样进行,高智晟也许还得“感恩戴德”,这种戏导演得有多么虚伪!高智晟只差惨死在这帮绝灭人性者手中!

如果高智晟事件的发生,是今日中国社会的既定政策或故意纵容,那么,这个社会道德的普遍沉沦包括这个社会本身已经积重难返!如果这类非法绑架并施害于人者,不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一个社会绝难取信包括台湾、香港等地区和国家在内的全体中国人和全世界的人类!!!

人们将联想到,当此国共和解、台湾和中国大陆相互往来之际,马英九、国民党和台湾人民对此类事该作何感概?!非裔血统的美国新任总统欧巴马对这种绝灭人性、公然践踏普通公民的罪行作何解读?!而人们普遍感受到的是,在中国广大民间社会,却是积怨已久的“一触即发”的普遍的愤怒?!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曾写下《中华民族的体魄和心跳》,记录的是我去年回返中国大陆的切身感性印象,我绝不想破坏它而始终保存在心中。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爱中国,爱中华民族伟大的文明,我今生不会改变我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终极的期许和愿景,也不会对它失去信心。对一代中国人而言,今日中国哪怕有局部的改变,也值得每个中国人为其全局改观作出努力。作为一个历史上的受害者,今昔两相对比之下我确实心存感念,中国在转型中的变化值得珍惜,我以为“人性高于政治也高于体制”,但高智晟事件中基本的“人性”何在?!在两种截然不同的事实尖锐对立并存中,我们该怎样来看待和剖视今日倡导社会和谐的中国?究竟谁应该承担起一脉相传的“暴力思维”、“斗争哲学”延祸至今的恶果?及其所导致的中国社会灾难的全部历史和现实罪责?!

我最近接受了一个来自日本的朋友的电视采访,他不听我谈“中华民族文明”,谈“弘扬东方文化”和“中美文化交流”。他的注意力只集中于迫在眉睫的社会历史事件、我个人的遭遇和当前的高智晟事件。那些构成人文精神内涵的东西和我的满室诗书艺术,也许,都会受到“精神消解”、被他在电视剪辑中“省略”。这位极有才气的影视艺术家,表现的是一种“锋芒毕露”和“针锋相对”的先锋倾向和采访风格。采访者直面追问:“中国向你敞开了国门,允许你的身体进去了,允许你的‘文化人体’进入中国大陆了吗?如果是这样,我就承认它真正改了!变了!”也有另类警言:“你回一趟中国,本天经地义,会受到那么些人居心叵测围攻,你想这会是些什么人?出于本心还是被人授意?佯装激进还是本来偏颇?先天弱智还是蓄意诋毁?也许,角度不同目的一样,不管出于何种心理和用心,都是对你这样的人从精神上人为摧毁和消解。”说得明白我却无言以对。我承认我也许“终生天真如儿童”。但我洞察真相却不屑于种种机心。今生至此,也从不回避直接面对任何丑类!

无可否定的是,中国大陆新一代中青年学者中,不少人表现出真正的独立思考的精神,以前所未有的精神勇气,面对这个时代、面对现实社会,在各自不同的研究领域,坚持说真话和探究历史的本来面目,其中文学史的撰写和学术领域的禁区,近年都开始有新的成果和突破。

一个力主“和谐”的社会中,其自由精神空间是否扩大、是否拓展新的容量,人们不听你说的什么,而看你做的什么。任何说词也无从取信于人,取信于海内外世界。

当下中国的社会现实,总体性格风格上,让人普遍感觉步步为营,很拘谨、很小心。其社会精神意识领域的变革尤其如此。名之曰“循序渐进”,实质上“固步自封 ”。多见猴年马月的磨蹭,少了大刀阔斧的作为。从中见出古老人文传统中的某些负面、即太少内在冲击力的保守精神。若要从根本上开创全新的盛世景观,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同时,面对国际社会同时应具备相应的软实力,开创全新的文化局面、丰富其内在生命涵量、提升其精神层次和境界。相信21世纪的中国将是另一种期待、另类时代人文景观的呼唤!

按原定计划,我即将应外州一大学之邀,去赴一场关于中国的专项活动,面对回答的问题全围绕中国:“中国的政治、历史、文化和现状”。东西方需要触及实质的深入沟通和了解,人们满怀兴趣也怀着善意希望“走近中国”。今日中国备受世人关注,中华民族历史打开前所未有的扉页。中国应自我珍视自身文明而不是给它带来玷污。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伟大民族的人文背景上,“绝不容出现一群手持电棒的警察残酷电击任何一个中国公民的画面”!“出现一个又一个在暴力下痛苦扭曲、痉挛的高智晟”!相信这种画面的出现是一种文明的耻辱、也足以使全球惊怵不安!不知高律师今天是何下落?如果仍然或再度羁身狱中,所有海内外的中国人应共同关注一个生命,呼吁立即释放这位律师和义人!

高智晟所受的残酷摧残,闻所未闻,不仅伤及一个高尚的义人、一个普通中国公民,也给今日中国社会带来扭曲和伤害、使当代倡导“和谐”的中国社会蒙上阴霾!

此文早已草就,因传高智晟时已获释而搁置,拟日后收入文集。此后,又惊闻高智晟再度被警察押走,并莫名其妙突然“失踪”,而且是在抓他的警察手中“失踪”,至今不知下落、生死不明?!当人们追问其下落时,“执法者”的回答竟是“他在他该在的地方”!

真是为所欲为、盛气凌人!套用一句流行话,高智晟一次次被警察“和谐”,海内外包括台湾、香港等在内的所有中国人怎么看此类问题的性质?整个世界该怎么看待今日中国?!

此事不仅危及高智晟、也伤及他的妻室子女,他女儿竟因为难以承受的内在痛苦和心理压力,终至支撑到极限倒下送进了医院!

最近又开庭审判了刘晓波,案由仅仅是因为行使言论自由,而且其中法理与中国宪法无异,既“合理”又“合法”,却为此竟被“依法”判了11年监禁。中国,你有法律吗?偌大一个国家是法治还是人治?人们不禁拍案而起,一个“因言获罪”的知识分子何罪之有?!

同许多人一样,刘晓波行使的是一个中国公民理应合法享有的正常权利!

无罪释放刘晓波!

中国今天敞开大门,数以万计的人自由出入、旅游台湾,而年轻朋友廖亦武却十多次申请出国访问受拒,为什么禁止他行使公民权利?以前以为纯属“下面”具体当事人胡作非为,现在又传出是受到“上面”指令,法律依据何在?!廖亦武忍无可忍,为维护自己权利将此事曝光,所有知情者无不感到义愤和震惊,表示支持廖亦武依法维权!

在中国大陆,任何一个公民权利受到侵犯,唯有起而抗争,别无选择!我个人今生漫长岁月,就因为言论自由一次次入狱,作品几近终生封杀、至今未获解禁!廖亦武比我年青,重复的是同一性质的厄运。廖亦武,我为你呼吁!我们大家支持你,直到你的问题最后终获合法解决!

在一个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历史、当下以“建构社会和谐”为主体目标的社会中,其理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巨大精神空间中,竟容不下一名正直的律师、一个普通中国公民高智晟吗?!竟害怕两个赤手空拳的文弱书生刘晓波/廖亦武吗?!

一一生活在21世纪、“公民意识”日趋觉醒的每一个中国人不能不发出诘问!

2009年2月9日夜原稿

2010年2月8日晨补写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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