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双重国籍论主人与仆人

最近在互联网上读到一篇“对于中国是否应该承认双重国籍争论的一点看法”。送交者:“等你回来”。既然等我回来,那么“来而不往非礼也”,所以百忙之中写上几句。

送交者云:“中国是一个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是否承认双重国籍,各国有各国的政策,承认与不承认的国家基本上各佔一半,所谓旗鼓相当。所以,承认与不承认双重籍之间无所谓对与错,也就无所谓是与非吧,也就完全用不着你死我活的死掐是吧?……” 送交者还列举中英文的美国入籍宣誓为证,暗示:你宣誓忠于美国就是背叛中国,就没资格有中国籍。

我在以前文章中就说过,国籍不是一个光环符号,有没有祖国的国籍是一个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世界人权宣言》中,把国籍和民主、自由作为不能剥夺的天赋人权。这中间的斗争怎会是无所谓对与错,是与非的问题。温总一再说: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更何况是国籍?当然要死掐啦。也许有人把中国籍当垃圾,小事。扔掉也无所谓。但政府当它是必除去的大事。

至于“承认与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基本上各佔一半”之说更是无稽之谈,空穴来风。世界上近200个国家都只能承认本国国籍,不能承认外国籍。在此借用郭莲辉律师在郭泉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辩护词中关于居民小区的例子。国家由“国土、国民”组成,就像小区由“业主、住宅区”组成。为了安居乐业小区业主出钱请了物业管理(即政府),又制订了小区文明公约(入籍誓言),毫无疑义小区的业主是主人,物业管理员是仆人。我生在爱华小区,有祖传的房子,我在爱美小区和爱英小区都买了房子,成了业主。现在中国政府就像爱华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因我成了爱美、爱英小区的业主而否定我是爱华小区的业主并强拆了我的祖屋,还硬要抢爱美小区管理员的生意,硬要承认我是爱美小区的业主(国籍)!真是不安本分,莫名其妙。更可恶的是爱华小区的物业管理还鼓惑挑拨离间他人说,我在爱美小区签了文明公约就背叛了爱华小区,应该永世不得回来。这样的喧宾夺主的物业管理不是养狼为患吗?

雪妮在博文中说,她入加拿大籍时,因为向女王宣誓而被取消了中国籍。但她在英国加入英国籍时也向女王宣誓,却没有被取消加拿大籍。雪妮觉察到了国籍和宣誓无关,她没有因为对加拿大宣誓过被拒绝入英国籍。加国也没有因她向英国宣誓而取消她的加国籍。但她最心痛中国籍。我的中国女友嫁给老美,夫妻又去加国定居入了加籍。这种例子举不胜举。

其实,“双重国籍”和“颠覆国家政权罪”都是捏造出来的子虚务有的罪名。国家政权是权力,看不见,摸不着,像空气一样如何颠覆?前面我以小区为例说明了一个国家只能承认本国国籍,不能承认外国籍,即不能承认双重国籍。就像爱华小区的物业管理只能承认我是它的主人,不能去承认我是爱美小区的主人一样。所谓“世界上有半数国家承认双重国籍”是骗人的谎言。更何况,我们的中国籍在出生时就有,外国籍也由外国仆人承认,我们什么时候要中国仆人承认主人的中国和外国籍了?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当政府由仆人变成主人,那主人就成了奴隶,那是很可怕的。那就不仅国籍被抢,也是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死因。

政府是人不是神,在为人民服务过程中的错误要监督它改正,而不是趋炎附势,助纣为虐。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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