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典故的意思是只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比喻权贵阶层能够为所欲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典故来源于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在北宋时,有为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只要是与“登”字同音 的,都要其他字来代替。若谁触犯了这个忌讳,便要被扣上“侮辱地方首长”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元宵佳节即将到来时。依照以往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可是这回,却让出告示 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

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真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火三天!大伙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百姓,平时对于田登太守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不平的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另外一个跟“避讳”名字有关系的小故事,也在宋朝,一位名叫“钱良臣”的宰相,他同样很忌讳别人提到他的名字。一回,他儿子在他面前诵读孟子,正好有一句:“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他灵机一动,改唸成:“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

由这两个故事可以知晓,官员蛮横的要求言语上的“避讳”,是如何荒谬的行为!现今国内流传的许多谐音字或替代词,不外乎也是因应‘档中央’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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