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治炒地拿李泽楷开刀 盈科被“停牌”
继国土部祭出“国十九条”后,3月11日,北京国土资源局拿李泽楷开刀,挥出打击囤地炒地的第一拳。对国土部挂牌督办的工体北路4号地块,该局处以地价款 1%的罚款,并暂停启夏公司及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北京的土地交易行为。此前,李泽楷旗下的盈科集团将该地块捂地三年后转售予瑞安建业,净赚 3亿元。
深圳市国土房管局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烽接受本报采访表示,重罚盈科,是为了打击投机炒作,对于防止开发商囤地炒地,将起到警示作用。
电讯盈科在京土地交易被“停牌”
继国土资源部3月8日祭出“国十九条”,并下发挂牌督办闲置土地的通知后,3月11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率先挥出了打击囤地炒地的第一拳,并且从香港大鳄李泽楷开始。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11日发布公告称,挂牌督办的北京启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地块,虽于2009年8月动工,但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且未及时申请延期,拟对其处以地价款1%的罚款,同时暂停启夏公司及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
对此,电讯盈科发言人回应媒体表示,盈大地产正就事件向国土部了解,暂时未有任何回应。此前,盈大地产曾表示,该地块工程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建筑设计及审批时间超出预期,而且受到2008年奥运会影响,并非有意囤地。
去年8月,盈大地产已将上述地块连同北京启夏房地产公司出售给了瑞安建业。对此,瑞安建业主席罗康瑞12日在北京表示,集团购入该幅地块后已立即动工,并建立地基,并称正研究向卖方追讨罚款。
合富辉煌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告诉本报,不管双方说辞如何,盈大地产炒地行为明显。罚款510万元很轻,“只是一套房子的钱”;而暂停启夏公司及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则是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相当于“停牌”,这是此前没有过的,尚属首次。
盈科遭重罚,只因炒地太猖狂
而之所以采取类似“停牌”的严厉处罚,在黎文江看来,是因为盈科集团明目张胆的炒地,行为恶劣。
据去年11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2006年1月,李泽楷旗下的香港盈科大衍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盈大地产)以5.1亿元人民币,拍下北京工体北路4号地块,创下当年的地王。而北京启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盈大地产子公司,负责开发该项目。
按规定,该地块合同开竣工日期为2006年9月20日和2008年3月31日,但盈大地产并未按照规定日期完工。该地块“一平三通”,并没有拆迁或配套不完善等问题。但拿地后的三年里,能显示该地块开工的只有一个不变的大坑,此外无任何工程进展。
捂地3年后,2009年8月底,盈大地产以1.18亿美元将该地块转让给了瑞安建业。由此,盈大地产仅靠投入土地出让金,就净赚3亿元,税前利润率高达60%。
“这是私下转让、直接炒卖,”黎文江评论说,“肯定为官方不容。”黎文江分析,其它开发商也有拿地后再转让获利的,但一般是交给当地国土房管局,由国土房管局来主持公开挂牌拍卖。广州自2004年后就一直如此,再转让后的盈利仍归开发商,但须上交闲置土地费。而盈科集团的做法不符合规范,越过国土房管局,且炒地色彩过浓。
深圳市国土房管局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烽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重罚盈科,主要是为了打击投机炒作,对于防止开发商囤地炒地,将起到警示作用。
抑制囤地 “国十九条”要动真格了
不过,明目张胆炒地的开发商毕竟较少,而大肆囤地捂地的开发商却很多。盈科被停牌,或许能抑制开发商的炒地冲动,但不一定能抑制其原始的囤地冲动。
“开发商囤地居奇,是近乎本能的逐利冲动。”深圳市国土房管局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烽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土地天价且迟迟得不到开发,是造成高房价的重要因素。这其中,地方政府高价卖地是有责任的,而更严重的是,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占地不用、捂地不动,使得楼市供应不充分,并形成紧张的市场预期,从而推高了房价。
而要防止开发商囤地,在王烽看来,除了严控其囤地后的转让炒作外,还应严格落实闲置土地管理办法。
3月初,国土部公布“国十九条”,要求严格依法处理闲置房地产用地。王烽介绍,关于闲置土地的处罚办法,早在2005年就有了,但一直没有切实执行,原因是开发商拿到土地后,有时会有配套不完善、拆迁难等问题,开发商也乐于以这些问题作为借口,拖延开发进度,地方政府也往往没有切实处罚到位。但“现在不同了,”王烽说,如今普遍要求“熟地转让”,杜绝“生地转让”,也就是土地转让时上述问题已经解决好了。这样一来,就会堵住开发商找借口的漏洞,使闲置土地管理落到实处。
黎文江也认为,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罚力度,能迫使开发商加快开发,从而加大供应,对抑制高房价,会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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