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记门”男主角涉嫌收贿被捕
备受海内外关注,并在大陆网路广为流传的广西“日记门”主角韩峰,已因涉嫌收受贿赂罪被逮捕。
中新社报导,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初步查明,2002年至2010年2月,嫌犯韩峰(男,53岁,正处级,现任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利用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等工程中,多次收受承建商贿赂款共人民币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商品房1套。
今年2月,韩峰的“日记门”事件在中国各大网路论坛走红,并引起海外媒体广泛关注。
引发网民狂评的日记以第一人称写作,颇类似时下流行的“微博”(twitter)。曝光的日记中,这位时任来宾市烟草局长的韩峰,详细记录每天工作和生活状态,除了上班和陪家人外,最引人注目的是喝酒、玩女人、收人钱财。
在日记中,男主角还提到6位与他有不正常亲密关系的女性,并提及真名、甚至住址门牌号码。
日记曝光后,各地网民迅速展开“人肉搜索”,搜出日记主人和相关涉及的女性。不过,有人质疑日记内容的真实性,但大多数网民对内容深信不疑,因为“太真实了,连每天的气温都详细记录。”
报导说,如今检方的逮捕决定也部分证实“日记门”的真实性,不过日记如何流出尚不清楚。有网民认为,“日记门”可以与香港明星陈冠希制造的“艳照门”媲美。
事件发生后,广西烟草专卖局2月22日对韩峰停职检查,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初查。案由广西南宁市检察院于3月9日立案侦查,并于3月13日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审查决定批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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