殃视大火 无辜者顶罪 主责任人漏网

殃视的新址北配楼发生大火已经是一周年了,中共官方起诉了第一批相关的责任人,这些人中甚至包括搬运烟花的一些工作人员,网民对此感到非常的惊讶,而其他责任人却只包括一些低阶的副职官员。有评论认为,中共官方这种处理方式,是官权政治高于法律制度的做法。请看下面的详细报导。

去年元宵节,殃视的新址发生大火,造成1名消防队员死亡,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官方报导: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6,383万元。

今年2月23号,21名事故责任人被正式起诉,其中7人是前殃视员工,包括当天晚上决定在殃视新址施工区内燃放烟花的殃视新址办公室主任徐威,但这些人全部都是副职。

另外,被起诉的人当中,有6个人来自施工单位,比如运输烟花的物流公司法人代表和员工,以及将烟花搬進殃视工地的3位无业人员,都成了被起诉的对像。网友强烈质疑,认为这些无辜的运输人员和搬运工只不过是殃视找到的替罪羊。

网路评论人士醉葫芦星期五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如果说像甚么连押送的,还有包括一些……表面看上来是相关,但是实质上跟发生大火,他其实没有甚么责任关系的。真正放烟花的决策并不是他们那些副职,他们不能决策。这样的话,做戏的成分还是蛮大的。”

顺着这种中共起诉的荒唐逻辑,网友质疑到:“怎么不干脆判烟花制造厂也有罪?”知名评论员「五岳散人」在《二十一世纪经济报导》上,发表标题为“殃视大火为何不起诉卖打火机的商家?”文章表示,“殃视大火被起诉的人物当中,说到职位都带个 “副”字,正职的没有一个因为失察之责而被起诉的。或许我们会问问有关部门,何以向下能追查到无底洞、而向上追查则有天花板呢?”

醉葫芦:“(起诉这么多人),表面上看起来搞的轰轰烈烈,处理了一些人,显得要追究责任一样,但是真正要负直接责任的人,那些重要领导,他们的责任实际上是没有得到追究的”。

醉葫芦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可以看出,在大陆官权政治高于法律制度。香港时事评论员周滨呼吁,更多的人来关注这样一种全国性的事件,政府应当给公众一个好的、透明的起诉过程。

本文留言

作者洛溪、黄容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