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裔移民官析移民法规:接递解令最好离境勿恋栈

全美2000多万非法移民翘首期盼国会今年通过移民改革法案,让他们不必离境即可取得合法身份。但洛杉矶资深移民官黄亚莎(Jessica Huang)力促已接获递解令者正视法令的严重性,若享有亲属替其申请绿卡的245(i)条款保护,最好自动离境回国,并到美国大使馆报到,再重新申请入境美国。

早年从中国大陆赴美的黄亚莎,担任移民官16年,曾先后派驻美国驻北京与莫斯科大使馆负责移民签证审核,熟谙移民的法令规章及审核程序。她指出,有递解令在身,若不离美,很可能一辈子都无望成为合法居民。

黄亚莎强调,移民官审核案件首看法令是否被执行,赖在美国是没有希望的。当事人只要无被捕纪录,自动离境且至美国驻当地大使馆报到,证明递解令已被执行。虽然按法规在美逾期居留一年即禁止入境十年,但当事人可递交豁免申请,提供强有力数据。证明若赴美遭拒,在美国替其申请绿卡的亲人将遭极为严重困难,移民官可能会批准不必等十年即可赴美。万一豁免申请未获准,当事人十年之后仍可赴美。就算当年替其申请绿卡的亲人已过世,可由其它亲人替代,再递交豁免申请。移民局基于避免家庭分隔两地,批准机率很高。

黄亚莎建议美国公民替配偶或子女申请移民签证,最好一并递交I-130与I-485表格,但先决条件是申请人必须人在美国。至于替配偶申请亲属移民签证被拒或退件者,黄亚莎建议不宜痴痴等待。而应再度提出I-130申请,并附上解释信以及一切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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