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 致命的300米 利益集团俘获国家的重灾区
——环境评估:利益集团俘获国家的重灾区

——读冯永锋《边做环保边撒谎》一书的随想

有关环保的书籍与专题报道,我读过不少,但冯永锋这本书还是吸引了我。因为书名就让我想读下去,弄明白到底是谁在“边做环保边撒谎”?

环境评估成了利益集团俘获国家的重要领域

我一直认为,环保方面最大的撒谎者是中国各级政府。一个现代国家对于本国环境一般要设有三道屏障,一是法律,二是企业投产前的环境影响评估,三是对企业污染的监测。从形式上,中国这三道屏障一道也不缺少。中国政府早就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各级人大和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多达1700多部。中国各级政府也设有专门负责环境评估、环境监测的环保部门。但事实却令人沮丧:就在这三道屏障一道都不缺少的情况下,中国的环境生态迅速恶化,濒于崩溃。

原因也很清楚:所有的政策与法规最后必须要官员落实,而高度软政权化的政治现状却使得政府(官员)行为随时随地成为法规的破坏力量。

《边做环保边撒谎》证实了我这一看法。在“金章第一:垃圾的进攻”里,作者触及了中国由政府掌管、专家参与的环境评估那不堪查究的巨大黑箱。

书中谈到,2008年9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份文件附件中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第6节有这么一段内容:“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据曾参加评估的中国环境科学院的赵章元先生披露,原来最初定的是1000米。按照二恶英的污染毒性,1000米距离也太小,定为300米完全没有依据。

减少的这700米,就是利益集团俘获国家(Capture State)的例证。作者虽然没有举证出俘获的具体过程,但我知道《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4月那篇“环评领域成腐败‘高危地带’,专家吁打破利益链条”一文曾有“举证”:2002年至2008年6月,22个省区市环保部门有487人被立案查处,环保系统几名高级官员连续因“环评腐败”落马。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负责人因腐败问题被调查。

作者在调查了上海、南京等多个城市的垃圾焚烧项目后指出,目前围绕垃圾焚烧形成了一根粗大的利益链条,焚化设备的厂家及其在中国市场的代理人,以及他们贿买的政府官员与在高等院校研究所任职的专家。这些人无视垃圾焚烧场附近居民多患癌症这一事实,硬把垃圾焚烧说成“无任何污染”,炮制虚假资讯并将这类专家意见用作政策制定依据。负责审批的官员们当然知道这些专家意见是瞎扯,但他们需要专家意见作为掩护。所以这一通知成了中国各地大建垃圾焚烧厂的依据。

与时俱进的“玩弄程序”

上述只是利益集团俘获国家的一个例证。事实上,据我近年搜集的资料,所有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均有当地政府环保部门为其背书。以福建屏南环境维权案为例,被告榕屏化工厂这个高污染企业就获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背书,称其“环保设计验收合格,环保设施齐全、先进,‘三废’排放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江苏溧水县南京金焰锶矿排放的二氧化硫已经将企业所在地的树木全部熏死,引起当地村民严重不满,数度与该企业发生冲突。但由于锶矿是该县利税大户,所以成了“排污达标单位”,既有溧水县环保局为其审批通过的“环保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也有南京市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许可证”。专家既然如此肆无忌惮地为污染企业背书,他们的公信力自然会被质疑。

环境评估这道屏障既已失灵,就只剩下环境监督这个环节了。负责监督的环保局当然不会自打嘴巴,将自己评估“合格”的企业列入污染名单加以监督。这样一来,与污染企业作战的重任就落到了势单力薄的少数民间环保组织肩上。冯永锋以大量笔墨描述了这些民间组织多年来的辛苦奔走,以及环保人士那有如站在旷野里的呼号。更滑稽的是,地方政府已经深谙如何玩弄程序,为这些民间环保组织制造困难,堵他们的嘴巴:

从2008年末开始,四万亿救市行动启动,云南省分到了一杯不小的羹。但作者指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实:云南省设计了高达“三万亿”规模的新经济发展规划,几乎都是水电开发、矿产开发、土地转让、木本油料作物种植这类生态危险性极大的项目。许多准备了很长时间不敢正式拉开帷幕的项目也趁此机会,走上了“程序正义”的进程。一些水电项目开始公示“环境影响报告”简本。作者无奈地指出:“接下来的几年,中国有无数的水电大坝要野蛮开工,要无证上马;接下来的几年,所有试图非法伤害中国环境的项目全都会假惺惺地遵守国家法律、走一走‘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在这样的项目包围圈中,绿家园、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这样少得可怜的敢于直面问题、诚恳表态的民间环保组织,杨勇、范晓、吕植、翁立达这样的少得可怜的敢说真话的专家,有多少精力到‘程序场’上逐一与之博弈呢?”

看到此处,读者不能不佩服中国官场的太极功夫,也不能不为“彩云之南”那块曾经非常美丽的土地担忧。

毁坏家园的还有谁?

是不是说中国环境生态恶化至如此地步,普通中国人就毫无责任?如果说每一个人都有责任,那等于说每一个人都没有责任。正确地说,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与本地民众的素质极有关系,河南省发生的故事就让读者看到了人类自我毁灭的过程。

在“木章第二”中,作者记述了近几年河南南阳桐柏县的砍树、偷树风潮。这次的受害者是到当地植树造林的绿色产业投资者,施害者就是本地的部分居民。这种高强度偷窃的结果,是当地培养出了两个类型的富翁,一类是偷树的人,一类是保护树木的林业系统干部。在河南省的林业政策与林业管理局的官员及偷树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关系,“植树造林者不仅血本无归,他们向政府寻求帮助的过程,是与政府交恶的过程,是被林业局以各种莫须有罪名告上法庭的过程,是被当地偷树集团暴揍痛打的过程”。

保护物种的中国式荒诞在中国到处都有发生。以齐齐哈尔的丹顶鹤栖息之地扎龙湖为例,在这里,一方面,自然保护区并不因为拿了保护区的名号与利益,就承担起对保护区内的自然物种的保护责任。保护区的利益相关者只不过是借着物种的名义,向有关方面要更多的“生态补偿”,物种保护“成了谈判桌上的筹码,成了申请书里的关键词”。另一方面,人在肆意侵占野生动物禽类的生存空间。保护区的自然村屯不断扩大耕地和基本建设规模,外来单位进驻保护区大面积开垦原始湿地,鱼、鹤雁等鸟类及其所产的蛋成了住民们最方便的食物,其结果是人在几十年间从500人变成了3万人,扎龙变成了“无鹤之城”。

还有一些地方如内蒙古、青海在生态严重破坏之后,部分居民觉悟到要保护环境时,方才发现他们虽然居住于此,但却不是这块土地及附着于这块土地上所有资源(包括动物、禽鸟、植物)的主人,“主人”是那无处不在的国家的天然代表——政府。这,又牵涉到中国的土地制度与资源归属权的问题。而这个问题要想解决,除了中国政府愿意放弃目前经济增长唯一可以依赖的土地及资源控制权。想与政府“商量”这个问题?其难度有如与虎谋皮。曾给城市拆迁户带来极大痛苦与灾难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饱受质疑,而政府对这种质疑的回答是将其改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除了内容换汤不换药之外,名称上干脆为土地的归属性质确权。

结束集体撒谎才是自救之道

回溯近四百年的中国历史,就是一部中国人不断向自然榨取的历史。22年以前,我在《人口:中国的悬剑》(走向未来丛书之一)里面已经将这个过程描述得很清楚了。今天,中国人口压力依然非常巨大,再加上土地及一切资源均属于所有者虚位的“公有”,森林、河流、草原、湿地都成为“最受欺负的虚无之所”。这固然是“中国人对土地从来没有生成过敬意,是因为自私与公益错位所造成(作者语)”,但我认为,中国现阶段的环境保护,本质上还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战天斗地、竭泽而渔的生产方式,是在毛泽东时代才受到政治鼓励并大行其道的。改革以来,政府口头上宣称要保护环境,但其鼓励的还是那种过度透支资源、竭泽而渔的经济增长模式。如果要划分责任,应该说,在环境保护这个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命运的话题上,政府是破坏活动的始作俑者。而民众对自然界的过份榨取的动机则比较容易理解:很少有人会爱护一块在法律上并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草木森林与一切生物。

环境生态是中华民族的生存底座,是所有中国人都生活于其中的“国家-政府”这所房子的地基。无论这所房子是处于长期维修状态(政府的保守派与民间立宪派的共同主张),还是需要拆了重盖(革命派),中国都需要让自己立身的地基保持牢固状态,这样才能保证住民们的安全,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想来无可争辩。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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