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称去年房价涨1.5% 惹网友疯狂质疑(组图)

国家统计局于25日公布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出售、出租)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

报告一出,随即引发网友疯狂质疑,截止25日晚20:30,根据网易房产调查显示,接近95%网友表态不相信统计局数据,有网友在跟帖中戏言,统计局忘记把“每周上涨1.5%”的“每周”给遗忘了。

95%网友不相信全国房价仅涨1.5%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向网易房产表示,此次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统计范围较广,除了包括传统概念上的新建住宅与二手住宅外,分类型看还包括经适房与商品房,甚至还包括办公楼与商业用房等,因此网友并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是一手商品房的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一月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2009年1-12月房地产运行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3713亿平方米,比前年增长 42.1%,全国商品房销售额43995亿元,比2008年增长75.5%,以销售额除以销售面积计算,去年全国商品房成交价格约为4695元/平方米,比2008年的3882元/平方米上涨近24%。

黄韬表示,与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相比,由于全国商品房成交价格统计范围仅限于新建商品房与商铺,因此参考价值更高。

除了统计范围不同,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则表示,即使单纯采用年度均价比较也难以说明房价的运行趋势,“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如果只强调年度房价变化,根据房管局数据显示,广州2008年年均价为9338元/平米,2009年为9346元/平米,但 2008年是从11000元/平米下降到8000元/平米,降幅近30%,2009年房价则是从8000元/平米上涨到11000元/平米,涨幅高达 40%,两年均价却基本持平,我们能根据这一数据说广州房价这两年很稳定吗?”,韩世同表示,如果要比较两年的房价变动,月度均价显然更有意义。

黄韬更直言,国家统计局数据也只能当“参考”只用,由于采样样本与统计方法不同,数据打架可谓见而不惯。

但无论如何,2009年房价大涨已经铁定的事实,网易房产从中投证券一份研究报告获悉,2009年1月-12月国内主要城市房价涨幅普遍超过30%,一线城市中,北京12月均价较1月份上涨79.5%,上海12月较1月增长25%,深圳与广州增长分别为101%与40%;在二线城市中,12月较1月上涨 30%以上的有厦门、南昌、苏州、大连、重庆、无锡、东莞、沈阳。(记者:区家彦)

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你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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