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主人士出境 公安作梗拒发证件

贵州民主人士杜和平原计划春节到香港出席一个宗教活动,当局拒签发港澳通行证,却不告知理由,另一位曾被当局拒发护照的民主人士黄燕明,星期三书面抗议公安局禁他出国。此外,系狱维权人士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获准探望丈夫半个小时。

农历新年之前,贵州人权活动人士杜和平受香港一基督徒团体之邀,计划赴港参加活动,当他到公安局申请出境时,遭到拒绝。与其遭遇相同的另一位民主人士黄燕明周三告诉本台:“杜和平在春节前,他要到香港参加一个宗教福音传播的一个交流会,他到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去办理港澳通行证,但他们不给办,说是贵阳市国保支队在阻拦,他的遭遇和我完全一样。”

本台曾报道,黄燕明去年计划出国,但遭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阻止。黄燕明说:“我是准备到瑞士等地旅游考察,当时他要我填国家的名字,当时我随便填上了美国,他就说是‘国保’支队不准办,叫我找‘国保’,我找了两次‘国保’,也不给合理的解释,我准备把我写的抗议书,发表出来。”

记者当天下午联系到杜和平,他说:“香港一个基督教的培训班和我联系以后,准备过去办个通行证,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应该是让我1月14号去取证。但是13号的时候,他们打电话告诉我,说不给予办理。隔一段时间,‘国保’找我谈话的时候,我就问他们:‘是不是你们不给我办理?’,他说:‘我们国保不管。’”

杜和平随后又找出入境管理处,官员告诉他:“他们不能办,我就说不能办是根据什么理由,合不合法,找谁投诉?他说,你这个事情,你经常要和公安打交道的,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打电话给国保,我说要两边跑,到底找谁,这两个单位又互相推。”

已经忍无可忍的黄燕明写好抗议书,抗议书称,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无论是“政治犯”还是“刑事犯”,只要“政治剥权期”结束,谁都有资格办理护照。出入境管理处拒绝发放护照给他,违反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定,同时也与中央政府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精神相背离。他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 “严正抗议!”

抗议书最后表示,公安局如果继续侵犯他的合法权力,将依照《行政复议法》向贵州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以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对上述机构提起“行政诉讼”。

相对比之下,2008年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零六个月的艾滋病维权人士胡佳的生存状况更差,其妻子曾金燕带孩子及胡佳的母亲,周三到天津潮白监狱探监。曾金燕当天告诉记者,探监时间只有三十分钟,胡佳的身体还是那样。“今天主要是讲一些家常话,过年的事情,家里的情况,和小孩玩了一下。”

记者:有没有给他带书或者食物?
曾金燕:不能带吃的,监狱会有一个银行卡,可以存钱,他们一个月有一次购物。
记者:里面的东西贵吗?
曾金燕:肯定是比外面的贵。

胡佳入狱后,曾金燕继续受到24小时的监视,其程度和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不相上下。她说:“他们还在我楼下守着,每天有五、六个人,他们三班倒(轮流),现在他们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定位,手机和车都有定位的。”

胡佳患有肝硬化,狱中得不到及时治疗,曾金燕曾透过律师为其申请保外就医或假释,但被拒绝。曾金燕说:“他们不会给他保外就医,我们申请过,因为他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他是政治案。我都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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