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过自新 美华裔却面临遣返

吴清宏和未婚妻。

1996年秋天,在纽约一个法院中,一名15岁的华人资优青年学生,承认和同伙在曼哈顿的唐人街犯下了一连串的抢劫。负责此案的法官科列罗(Michael A. Corriero),敦促青年把他在感化院3到9年的刑期做为他扭转未来生活的契机。

《纽约时报》18日报导,“如果你这样做,我会在背后支持你”,法官科列罗这样承诺。这名青年吴清宏(Qing Hong Wu,译音)发誓会改过自新。

吴先生遵守了他的承诺。他是一个模范犯人,3年后获得释放。他成为他移民母亲的主要支柱,努力学习和工作,在一家全国性企业的网路技术部门从资料输入员做到副总裁。

不过在他犯罪将近15年后,29岁的吴在申请公民身份时,在一个平行的执法制度中被移民局注意,使他的改过向善不被认可。他在去年11月时候突然被以“犯罪外国人”关押,将强制遣返回他5岁时就离开的中国,虽然他的家人合法移民到美国。

现在,67岁的退休法官科列罗正想办法帮忙。

“吴先生获得了他的第二次机会”,法官在写给纽约州长帕特森(David A. Paterson)要求赦免吴的犯罪纪录,并停止递解出境程序,他在请愿书中写道。“他应该有机会留在这个国家。”

这封信是几十封推荐信中的一封。推荐信包括来自吴身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妻、母亲和姐妹的呼吁,吴以前工作的警察慈善协会(Police Benevolent Association),以及他在房地产融资管理公司Centerline Capital集团的一些主管,吴的老板Tom Pope还称吴是“一颗璀璨的明星。”

但根据吴被判当年1996年颁布的法律,审理遣返案件的移民法官不必酌情考虑这一切。现在对被关在新泽西州蒙默思郡惩教所(Monmouth County Correctional Institute)监室的吴而言,最可能的获释希望可能是曼哈顿地区检察官能追溯给他“少年罪犯”(youthful offender)的身份,来把他的记录擦干净。

1996年的法律取消了大部分的逐案判决(case-by-case judgment ),而采取扩大刑事定罪的类别。这种转变是美国打击犯罪的一部分,也是社会对于移民法官过于宽松,允许非公民罪犯人留在美国,有时甚至犯下新罪行的一种制度改变。

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发言人海尔(Brian P. Hale)上周四表示,“虽然我们不能讨论个别案件,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将执行法律,如果一个人被裁定犯有严重或危险的罪行,我们将采取适当行动,包括驱逐出境。”

不过,这个政策很难让吴先生的支持者理解。“我们就要失去一个好人 – 没有原因”Centerline集团的互联网业务主管Pope说。“吴是我整个职业生涯中只遇到两三次的明星,没有人像他那样努力工作又做的那么好。”

对于科列罗法官而言,这个案件显示出迫使法官对青少年判处不可磨灭的定罪这种法律的长远效果 - 通常就像在吴先生的案件中,基于不知后果严重而做出的判决。

由一个亚美裔民权组织New York chapter of OCA倡导释放吴先生的活动现在提议,由于法律上有瑕疵,应取消他在1996年的认罪,因为他的律师误导说不会影响他的绿卡。该团体主席伊丽莎白·欧阳(Elizabeth OuYang)上星期五会见州长律师基尔南(Peter Kiernan),讨论要求赦免的请愿。基尔南声称,“正在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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