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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温疫苗” 事件至今无人受到惩处

 2010-02-21 00:3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山西洪洞县访民易文龙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反映,他的女儿易世华2006年12月在临汾的新华中学接种流脑疫苗后,出现思维迟钝、晕倒、昏迷症状,经多家医院抢救,终于苏醒,但被北京301医院确诊为患上了“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症。

“通过治疗以后,现在落下的后遗症还是癫痫,她以前不是学习挺好,现在她那个癫痫就是,咱们老百姓就叫它‘神经病吧’,在学校一般的小孩不愿跟她玩,她老发脾气嘛。”

女儿病情稍微稳定后,易文龙到临汾卫生部门,要求追查学校无证诊所不经家长同意擅自给学生注射疫苗的责任,并要求鉴定疫苗是否有质量问题。临汾卫生局以技术力量不足为由,转到省卫生厅。省卫生厅迟迟不出鉴定结果,直到2008年底,才给易文龙回复说,易世华的病情与接种疫苗无关。

而此前,易文龙已从网上看到了山西省疾病控制中心员工陈涛安对山西省疾控中心“高温疫苗”问题的举报。根据陈涛安的举报,山西省疾控中心领导为赚钱,在2005年底把二类疫苗的配送和管理权外包给一家私企: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经理田建国被任命为山西省疾控中心下设的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每年向省疾控中心交380万元,从此垄断了山西全省的二类疫苗供货权。山西省疾控中心领导后自行设计了“山西疾控专用”标签,从2006年初雇用民工、无业人员,在疾控中心的楼道里,给疫苗贴“山西疾控专用”的标签。山西省疾控中心并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医疗部门只能用贴了标签的二类疫苗。

陈涛安介绍说,疫苗应该在2~8℃避光保存,而数小时暴露在室温、阳光下贴标签,会造成疫苗变质。而山西省疾控中心等部门的行政文件使得各医疗部门在即使可以注射免费的一类疫苗时,也必须选择注射价格昂贵的二类疫苗。

据陈涛安统计,至少有70多名山西儿童因注射“高温疫苗”而致病或死亡。其中,山西柳林县访民王明亮的儿子王鹏程2007年11月和2008年1月两次接种收费的二类乙肝疫苗后发生抽搐等严重反应,在山西、北京多家医院治疗无效,在9个月大时死亡。

太原小店区访民高径的女儿高小岚2008年3月出现抽搐、语言不清症状,之前她曾在2006年9月、2006年10月、2007年11月分别付费接种了贴有 “山西疾控专用”的乙脑疫苗、流感疫苗、流脑疫苗。高小岚的姑姑高凌说,很多家长并不知道免费的一类疫苗和收费的二类疫苗的区别,也不知道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接种二类疫苗。

“那花钱的都是二类,哪有一类的疫苗?当时老百姓哪儿知道,老百姓听话你要多少钱,给人多少钱,谁也没有在意这些疫苗是有问题。都不会想到有问题。”

柳林的王明亮说,很多受害儿童的家长到法院状告山西省疾控中心,法院不予立案,到各部门上访也无人理睬,不过,到了国庆等敏感时期,倒会有人来稳控他们。

自从发现“高温疫苗”的问题,陈涛安开始向检察院、药监局等多个部门实名举报,却如石沉大海。直到2007年9月,山西“高温疫苗”经多家国内媒体曝光后,山西省疾控中心中止了跟北京华卫公司的合作,也没敢再外包疫苗配送权,但以前的问题疫苗并没有召回或销毁,仍在继续危害百姓。

“贴(标签)到他出事,贴到07年10月15号,10月15号(公司)跑了以后,肯定是没人贴了。但是它流入市场的疫苗并没有召回,大量的疫苗还在市场上流动、它消费嘛,这样的话这些疫苗全部消费光的话,已经到了08年底了。”

陈涛安说,“高温疫苗”曝光后,北京华卫公司负责人消失的无影无踪,工商局的注册资料还在,公司电话全都打不通。而与此同时,山西省卫生厅纪委组成的调查组在08年初做出的结论是:北京华卫公司提供的疫苗没有问题,山西省疾控中心把疫苗配送权外包给华卫公司也是合法的,山西人民从中受益。

“他公司跑是跑了,但官方观点是它(给)山西人民受益了。这个公司做得很好,所以他就跑了。”

陈涛安说,山西省卫生厅纪检组的调查没有触及北京华卫公司伙同山西省疾控中心有关人员转移数千万财政外收入的问题,纪检组只是对陈涛安说,“你可以再举报”。陈安涛说,“高温疫苗”的问题单由卫生厅纪检组介入显然力度不够,

“纪检委都是次要的。它原来是两个部门来管,一个是药监部门,再一个是检察院,因为他这个贴标签是个图财害命行为。检察部门没有介入、药监部门没有介入,都没介入它就不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它这个党派的一个调查机构,不是那么回事儿啊。”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致电山西省检察院,询问是否接到省疾控中心疫苗问题的举报或立案调查,得到以下回复,

山西省检察院:“哎呀,我不大清楚。

记者:“现在这个省疾控中心这个事情归你们管吗,还是归哪个部门管?

山西省检察院:我不知道这个。

记者:“检察院具体归哪个科室管?”

山西省检察院:“我不知道这个事儿,我刚来的。”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

“这个不受理。你打药品安全处。”

不过,山西省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省疾控中心疫苗的问题不归他们管:

药品安全监管处:“不归我们管,不归我们这个处管。

记者: “你们不是药品安全监督处吗?“

药品安全监管处:“是,但是我们这儿是负责山西省的生产企业的,不负责……我给你另一个电话啊,稽查处,投诉、举报都应该归他们管。”

山西省药监局稽查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省疾控中心的疫苗质量问题不归他们管,贴标签也不会引起疫苗变质。

药监局稽查处: “这个我好像听说过。是这样的,贴标签这个不属于我们管,你向卫生厅反映,但是说如果说是疫苗有质量问题,你可以向我们投诉,这是两个内容。

记者:“但是贴标签引起变质, 归不归你们管呢?

药监局稽查处:贴标签怎么会引起变质呢?

我好像刚才跟你说清楚了,如果疫苗质量有问题是属于我们管,但是说贴标签、或者说承包、转租这个行为不归我们管。(贴标签的这个行为高温使它暴露在光线下,造成变质归不归你们管?)这个你有举报投诉信吗?转过来吧。我也不知道,我让领导批示一下,属于我们,我们受理,不属于我们,我们就会转到相关地方的。”

陈涛安认为,药检局的工作人员明显是在推皮球,因为国家对药品、疫苗的标签说明有着严格的规定,省疾控中心擅自给疫苗贴标签的违规行为,本身就该由药检局调查,更何况,为贴标签还造成了疫苗变质,造成多人伤残、死亡。

山西省疾控中心和相关卫生、监察部门至今无人因“高温疫苗”受到惩处。曾到处宣传华卫公司是卫生部直属企业,并下发文件为该公司疫苗垄断山西市场提供便利的原山西省药监局副局长李书凯在09年初被提拔为省卫生厅副厅长和党委副书记。而陈涛安本人,则在实名举报疫苗问题后遭到各种打击报复,时常收到威胁电话、短信,并在2007年底遭到山西省疾控中心降低工资和职称,扣发工资的开始日期追溯到2006年1月1号,正是北京华卫公司正式开始为山西省配送二类疫苗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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