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第一汉字”呼唤中国民权

本月上旬,北京官方背景的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网络媒体语言分中心、商务印书馆等机构联合评选“2009度字”,经由网民推荐、专家评审、网络票选,“被”字列为“2009汉语第一字”。今天的中国观察,要向大家介绍有关“2009年度字”评选的分析评论。

黑龙江“东北网”署名刘治良的评论称:“2009年,日本的年度汉字是‘新’,代表了2009年日本的新政权、政策革新和新制度,日本媒体评价‘新’字意味着2009年是一个充满期待和希望的一年。2009年,中国的年度汉字是‘被’,代表了2009年中国的粉饰、虚妄、纠结和不由自主”。

广东《羊城晚报》署名孙朝方的评论称:“自打现代汉语出现那天起,‘被字句’,恐怕就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活学活用过。‘被小康’、‘被就业’、‘被增长’、‘被自杀’、‘被自愿’、‘被退休’、物价‘被下降’……小小介词‘被’,伴随着一个个看似荒谬的搭配,不经意间,迅速蹿红网络与主流媒体,并日渐铺陈至人们的日常生活。或许,‘被××’的发明者并未预料到,一己一时的情绪表达,会引发如此波澜壮阔的群情涌动:质疑、委屈、愤怒、指责、无奈、调侃、无聊,畅快淋漓地在‘被’字旗下倾泻而出。”

湖北《长江日报》署名刘林德的评论称:“‘被’字结构的流行,体现的是普通民众的被压抑、被剥压、被不尊重感,你本来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决定自己的行为,拥有属于你的权利,但在你还没有得到这些的时候,有人宣告你已经如此。这说明弄虚作假的风气还是相当普遍的一种习气,也说明‘替民做主’的惯性思维远远没有被‘由民做主’的意识所取代,还说明书面所承认的公民权利和权利被尊重保障,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差距之远。”

上海《东方早报》署名顾骏的评论称:“一个事关公民权利、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做主的行动,常常被人代劳,事先未得到当事人同意,事后却被强行指认为当事人的所为,当事的公民身不由己,不但未能行使理应享有的法定权利,还要听任强势者的‘话语强暴’,连自我声辩的机会也得不到,如此窘境,除了‘被××’句式之外,很难找到更为传神的表述。在这层意义上,‘被’成为年度汉字一方面说明了权力的横蛮和强势者的滥权,另一方面也说明民众对权力和强势的质疑和责难。”

湖北“荆楚网”署名赵光瑞的评论称:“人们对‘被’字的不满,实际上是对权利被剥夺的不满。人们不希望因‘被’而成为工具,成为道具,成为冤大头。宪法赋予人们的权利必须得到落实。人们应该得到的待遇必须真实可靠。欺骗社会的行为必须得到抵制和纠正。”

北京《新京报》的社论称:“‘被××’不是简单的文字马戏,而是公民试图用一种磨碎了激烈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公权力的合法要求,同时,也是对各种想当然在民意上越俎代庖者的一种轻视。权力必须运行于阳光之下,个体的权利必须得到充分的尊重。‘被’字当头,有人看到了权利的焦虑与公民的焦虑,有人看到了欺上瞒下,有人看到了信任危机。” “进一步说,‘被××’的流行,既见证了现实仍然存在着诸多无奈,同时又表明公民权利的觉醒。而且,正是后者在一点一滴地促成前者的改变。如果能在此意义上做积极想,‘被’字被高标,更意味着有怀疑精神与权利意识的公民,正在成为这个社会的主人翁。而这一切,正是这个社会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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