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员犯罪六成缓刑 被批“特权主义”

最新一项有关官员犯罪案件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共当局对职务犯罪的缓刑适用比率超过60%,而重大矿难的渎职官员被判处缓刑的更高达95%。舆论界和法律界人士称这一现象是中共的特权主义在司法领域的表现。

大陆搜狐新闻网日前发表一篇题为《官员的缓刑是该缓缓了》的评论文章。文章说,2001年,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约为51% ,到2005年就递增到66%,矿难等重大安全事故渎职犯罪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的高达95%。

文章对此发表评论说,“缓刑”意味着可以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被判处徒刑的人因此可以不在监狱服刑。正因为缓刑的这个特点,它成了许多强势阶层被告人的保护伞,作为职务犯罪主体的官员们更是成了缓刑适用对象中的“特权阶层”。

在美国纽约市从事律师工作的叶宁先生认为,95%的缓刑率是一个很不正常的比例,已经说明中共司法腐败的现象非常严重。如果对一部分人法外开恩,对另外一部分人实行严打,这个法律就是形同虚设,司法的尊严也会荡然无存。

而中共官员职务犯罪的缓刑比率上升的现象早已引起国际社会的注意。美国一家民间机构“中国信息中心”的杨莉藜先生说,实际上,自上世纪的90年代开始,中共的职务犯罪缓刑适用比率一直处在上升趋势。犯法的官员用钱贿赂司法机关,买通监外执行、缓刑、保外就医等等一系列从轻处罚。

对于缓刑率升高的原因,杨莉藜先生认为,中国是一个权力为中心的社会。职务犯罪缓刑率的升高与涉案官员的金钱和地位有紧密关系。

近年来,法官和官员因为腐败而被判刑、被双规的案例比例居高不下。海南省临高县两名官员犯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被判缓刑,之后当地民众发现,两人居然仍然保留公职,每月工资照领。

临高县的官方解释说,这是对他们的“人性化处理”。这一说法引起网民的强烈反驳,有媒体直接指出,刑罚人道主义应该是针对所有人的人道,这分明是特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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