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号,李庄在二审开庭10分种即主动表示“认罪”,此举出乎包括其辩护律师在内很多人的预料。尽管有在庭审现场旁听的记者发现,证人们当天的出庭证言前后矛盾、漏洞百出,但李庄为何还要自认有罪呢?对此,《经济观察报》上作者张宏的文章说,如果带着这个问题在谷歌上搜索,至少可以找到以下几种解读:一、.悔过自新说,二.、出奇战术说,三.、李庄精神错乱说等等。但只要稍加分析便可以断定,这几种说法均难以成立。
再有,就是私下交易说了,认为李庄与重庆法院方面达成协议,以认罪换取宽大处理,缓刑甚至免予刑事处罚。这种说法成立的可能性最大,原因有二:其一是李庄在庭审现场说,悔罪书早在1月24号就已提交给法院;其二,李庄在开庭之前就已承诺,未来将不接受媒体采访,也不翻供,而这样的承诺显然是做给重庆法院方面看的,肯定是有交换条件的。
文章又说,在天涯论坛上,有一个引起热议的帖子称,李庄在庭审最后的六点陈述,实际上就是一首“藏头诗”,把每句话的第一个字连起来看就是“被比(逼)认罪缓刑”,也就是说,以被迫认罪来换取缓刑。不管怎么说,在看守所的日子不好过是众人皆知的,像“躲猫猫”这样的事情能出得来,那什么样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因此,如果李庄愿以认罪来换取自由之身,无论从他个人还是家庭的安危来考虑,也是无可厚非的。另据最新的消息,重庆方面今日已公布李庄案二审宣判日为 2月9日,离新年还有五天。希望李庄能够回家过年。
综上所述,凯迪社区作者“被屏蔽的真理”点评道,新年快到了,据说今年的央视春晚乏善可陈,但正在重庆上演的李庄案却是越来越精彩了。广大观众能够“欣赏”到这部堪称山寨版的贺岁大片,首先还要感谢李庄律师。如果没有李庄案先从被伪证,再到被嫖娼,直至被判决等一系列传奇经历的话,我们无论有多么丰富的想像力,都不可能想像到,中国的司法原来可以这样任意被权力所摆布、所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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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认罪缓刑——李庄释放秘密信息
我们先来看下李庄法庭最后陈辞:
一、被刑事拘留以来,对我的思想触动很大,在各级组织各级领导的耐心教育下,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玷污了律师的职责,缺失了一名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基础。
二、比较其他民事代理人,刑事辩护人更应该顾大局、识大体,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彻底诀别过去。
三、认真反思(这里我要插一句话,我确确实实没有说过龚刚模被樊奇航敲诈,只说他被黑社会敲诈),龚刚模案,浪费了极其宝贵的司法时间,属于思想不纯立场不坚。
四、罪行法定,这是基本原则。作为法律工作者应注重事实、法律研究,不应偏听偏信,甚至在大是大非面前执迷不决。
五、缓慢的思想转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为今后的人生吸取了丰富经验。我要吸取教训,追求未来应有的精神境界。
六、刑法的宗旨是惩罚罪犯保护人民,我将永远牢记在心。这也是公民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今后无论如何我将为社会做积极贡献。
希望二审慎重对待我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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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水浒传》中梁山为了拉卢俊义入伙,“智多星”吴用和宋江便生出一段“吴用智赚玉麒麟”的故事,利用卢俊义正为躲避“血光之灾”的惶恐心理,口占四句卦歌:
芦花丛中一扁舟,
俊杰俄从此地游。
义士若能知此理,
反躬难逃可无忧。
暗藏“卢俊义反”四字,广为传播。结果,成了官府治罪的证据,终于把卢俊义“逼”上了梁山。庐剧《无双缘》中,双写也以藏头诗表明心志:“早妆未罢暗凝眉,迎户愁看紫燕飞,无力回天春已老,双栖画栋不如归。”暗藏“早迎无双”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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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清楚的发现,李庄的六条最后陈词首字串联起来为:
“被比认罪缓刑”,即为“被逼认罪,缓刑”——被逼认罪,才能缓刑!
当初舆论一直说李庄触犯的刑法是两年半左右的徒刑,让我们看看李庄最后是不是被判缓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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