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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负债8亿多 政府许可卖地还债(图)

 2010-02-10 21:3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政府划拨的土地该不该用来还债?

记者近日在浙大城市学院采访看到,校园分南北两大校区,占地广阔、气势宏大。据校方介绍,该校只用了5年时间就实现了“千亩校园,万名学子”规模。学院从最初的117亩校区、8个专业扩展到目前1026亩规模、9个分院、35个专业、13500名全日制在校生。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浙江大学支持兴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今年1月初,杭州网论坛上出现一个题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要卖地还债》的帖子。该帖援引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其网站上的一份公开信息,指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拟出让位于学院北校区西北角面积约60亩的地块。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开信息披露:“地块的出让将有效解决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高负债问题”“目前该地块正在编制规划论证方案”“力争在明年(即2010年)6月底前具备出让条件的目标”。此帖迅速引起网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8亿多元债务缠身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日前被曝政府许可卖地还债,引发了广泛争议。人们质疑,高校卖地还债是否损害现行土地政策的公平性和权威性?由暗转明的高校卖地还债之风是否该刹?近日,“新华视点”记者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卖地事件进行调查。

浙大城市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董世洪说,学校属“公办民营”性质,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就被曝光的卖地还债问题,董世洪表示,学校基本建设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打算出让的部分地块,是为了减轻债务压力更好的发展。

在该校北校区的西北角落,记者看到,这块将要出让的土地,除了部分绿化外,看上去荒芜已久,杂草丛生。

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的一些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担忧:“像浙大城市学院这样有巨额债务的高校有多少?”

杭州市一位知情的机关干部说,“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公助性质的民办独立学院,土地是由政府划拨的,几乎是无偿使用。而且收费可以比其他公立高校高得多。现在碰到巨额负债问题,却可以改变教育用地性质,卖地还款,这种国有资源的部门化,肥了部门利益,却侵害了社会公平,更刺痛那些为支持教育失地农民的心。”

“一些高校贪大求洋,追求形象工程,当初托教育用地之名大量圈地,现在又可以拿出来高价出售,是否合理?是否违反国家土地政策?”一些市民提出质疑。

也有一些机关干部持不同看法,认为目前对负债高校来说,卖地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杭州市审计局局长潘再高认为,从浙大城市学院的情况看,让政府完全替高校巨额债务埋单并不现实,靠提高学费也不行,利用学校闲置的土地改变其使用属性,是解决高校负债问题权宜之计。

政府为何允许高校卖地?

为了核实浙大城市学院卖地还债情况,进一步了解内在真实原因,记者走访了杭州市审计局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据杭州市审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上半年,审计局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等5所市属高校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显示:至2008年底,5所市属高校负债合计13.11亿元,其中,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负债已达8.2851亿元。

潘再高说,负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办学股本金与办学规模不匹配,同时,大量的基建项目快速扩张。浙大城市学院资产负债率已进入了财务高风险区域,仅靠学校自身学费为主的收入还贷,偿还能力不足。如果大量项目贷款集中到期,又没有新的巨额资金来源,风险很大。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浙大城市学院的办学质量确实不错,吸引了许多学生。目前,该校的收费分不同档次,比公立学校要高。最低每学年1.6万元,高的可达2.6万元,学校一年的学费收入有2亿多元。但是,学校因债务一年需还本付息1.3亿元,其中,支付银行贷款利息5000万元左右。学校还要维持各项正常开支,包括发放教职工工资、维修、活动经费、设备更新等,负担沉重。该校的一位教师向记者抱怨说:“学校当初承诺的待遇一直没上去,有的教师已经跳槽了”。

浙大城市学院高负债的审计结果引起杭州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据了解,杭州市有关部门为此专门召开会议,并多次商议解决办法,最后征得政府同意,允许由学校出让部分闲置地块卖地还债。

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浙大城市学院已经开展该校土地出让的前期工作。政府先把土地收回,经过合法程序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政府采取倾斜支持政策,把多余部分给高校,给的资金估计有5亿元左右。

会不会引发新一轮教育负债?

在记者调查中,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浙大城市学院卖地还债事件折射出的一些信号令人担忧,如果任其蔓延,将使更多大学走入“圈地-贷款-卖地还债-再圈地-再还债”的怪圈,容易滋生教育腐败。

浙江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杨建华说,近十年来,由于高校扩招以及追求“高、大、全”的豪华办学之风盛行,不少高校债务越背越重。现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搞卖地还债,这显然不合理。如果不加以制止,马上会引发连锁效应,导致更多高校盲目扩张,产生新一轮教育负债。

杨建华认为,高校卖地还债,政府不能顺水推舟。针对目前高校的负债迷局和乱象,政府应对高校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制定措施加强高校的发展规划管理,严格控制高校基本建设和负债规模,并强化负债主体和管理者责任,防止高校产生新一轮教育负债。

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副院长吴道富说,目前迫切需要改进的是对高校财政运作实施民主监督,加强地方人大对高校的监督,无论是建校时的征地,还是卖地还债等行为,不仅要取得地方政府的许可,更应当提交同级人大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允许实施。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采访了解到,该省为促进高校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去年下半年,浙江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就省属高校债务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债务管理的报告》上报浙江省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严格规划引导,拟制订出台《高等学校投资建设规划》;严格总量控制,以2008年末债务余额为限,全面编制省属高校债务收支计划;严格项目联审和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省属高校债务重组;科学规范设置独立学院;加强省属高校资金监管;理顺高校债务管理体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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