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审理网监处长受贿案(图)

北京公安局网监处前处长于兵受贿案的关联图

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涉嫌受贿一千多万元的案件星期四开审,于兵当庭承认所有指控,并坦白更多受贿情节。网民及法律学者认为,在中国法律制度不完善下,审查机制造成的寻租黑幕,远远没有完结。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原处长于兵,因涉嫌贪污受贿1400余万元,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星期四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于兵被指控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一共收受4笔巨额贿赂,行贿者是4家网络公司,其中知名的瑞星公司的贿款就高达420多万元。此外,于兵还安排手下获取虚假证明,诬陷跳槽到东方微点公司的原瑞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田亚葵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罪,使他被羁押11个月。此案被称为北京公安系统近年来爆出的最大腐败案件。

于兵星期四在庭审当中对贪污受贿部分全部认罪。 本台记者星期五致电遭到于兵陷害的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公司副经理田亚葵本人,他表示,“可能香港这边(采访)不太方便,因为纪委这里有一些要求,现在案子只是在开庭审理,没有判决,要等到判决以后才能够(评论),不想影响到审理”。

记者:那关于赔偿方面的情况怎样?

田亚葵:赔偿方面国家已经受理,因为案子还没有完结,要等一段时间,因为是相关的。宣判以后,其他的才可以自己去弄,现在已经正式受理”。

2005年7月,东方微点一套新杀毒软件,也就是计算机的安全保护程序,即将上市前,遭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调查。一个多月之后,田亚葵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中称:田亚葵在使用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的过程中,运行四种计算机病毒,致使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等用户感染病毒,造成经济损失18多万元。此外,田亚葵还被指控盗用瑞星公司的用户名、密码和密钥,从英国一公司网站获取3万余个病毒样本,价值人民币近300万元。2005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曾发布消息说,“北京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

于兵受贿案星期四开审之后,引发大批网友议论,有网友说,“只要公权力能这么整人,每个人就都在危险之中”。网络技术专家东小兴告诉本台记者,“东方微点做的还不错,而且它推出的主动防御的概念在国内当时是非常领先的,因为国内同行业甚至是国外的,比如说卡巴斯基或其他软件,他们的防御都是相对后期的一段时间才出现。所以如果东方微点之前没有受到外力影响的话,我觉得这个企业目前可能已经发展非常好了。技术应当是不断领先,不断研发,而不是像某些软件公司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打压新技术。”

虽然官方媒体将此案件尽量描述为“杀毒业”的丑闻,并当作普通的商业受贿案来处理。但是实际上却反映了中国的网络监察机构在实施网络检查和监控的过程中有大量的公权力寻租和黑幕。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者滕彪表示,“从制度上来说,公权力的约束非常非常有限,官员既不是从民众当中选举产生的,也不受到自由独立媒体的监督。所以形成一种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的状况,这种情况下可以想象类似于兵这种案件应当是一个典型,很多领域里面都会有类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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