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公捕公审回潮
召集成千上万群众开会,在大会上公开逮捕、公开审判和公开判刑,过去在中国非常流行,但近十年以来渐渐消失。不过2010年伊始,这种公审公判公捕大会在中国许多地方重新回潮,引起了观察人士的注意。
仅仅在最近一个月,河北、山东、河南、河南、四川、贵州和海南等省份的一些城市,都进行过所谓的公开逮捕和公审群众大会。在美国的中国信息中心报道说,这些大会群众人数最多达到五千多人,而且当地媒体都进行了高调报道甚至电视直播。
报道说,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公安部曾规定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游街和给嫌疑人和被定罪者挂牌子,而中国最高法院也曾规定不能为了营造声势而延期宣判和执行,反对所谓的集中宣判和执行。
广东的律师唐荆陵表示,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法律的基本精神,也涉嫌侵犯人权。
“公开逮捕这些好像已经很少见了吧。这是一个践踏人权的事。因为逮捕阶段这些人是未定罪的,他也不是属于一个审判程序。那么这种有公开地羞辱到这些当事人的嫌疑。是属于法外执行嘛。这个就是如果真发生这样的情形,那确实是值得谴责的。就说把那些已经被定罪的人士拿去进行公开的示众,额外地进行公开的羞辱,这个是属于法外执行。”
中国信息中心编辑杨藜莉则分析说,最近中国公审公判公捕大会重现,显示中国社会矛盾和官民冲突日趋激烈,当局希望借此起到“杀鸡儆猴”的警示作用。
“在非常公众的场合,比如说在体育场进行这种公审公判。这是在人权上的话和法理上是说不通的。2003年之后,官方不提倡这样做,事实上他们还是偶尔还有一些报道。而去年12月以来,这个报道就可以说是相当多了。很显然呢,是现在这个国内的官民矛盾、暴力性的抗争比较多,他们重拾这种方法呢大概还是想用‘杀鸡儆猴’的方式作出一种威胁。”
唐律师则认为,这种做法可能并非北京的所谓统一部署,而是各地政府官员的自行其是。
“最近这几年法律界、学术界以及新闻界对这种所谓的严打的提法以及这种示众的这种做法已经早就提出批评了。他可能过了一段时间这些被批评的人士已经忘了吧,然后他们就重新把这个东西拿出来了。我们这里是缺乏新闻自由了这样,那么可能很多人他这些丑陋的东西不会长久性地过去,会时不时地重新‘犯病’。”
不过他强调说,缺乏法制和人权观念的不仅仅是边远地区的官员,2008年深圳就曾经把妓女拉出来游街示众,受到公众和舆论的批评。他表示,中国民众缺乏政治和法律的途径监督政府,只有互联网的舆论对官方稍有作用。
“这些官员它本身是以前跟毛泽东时代的那些长期搞惯了这一套的官员是一脉相承的嘛。除非是一个讲究人道和人权的政府,它从哲学上就没有这种思想根基,它也不想着会运用这种非常的和残酷的刑法去对待那怕是被定罪的这些人,但是在我们这里他历来就认为践踏人权的这种法外执行他认为是无所谓的,他就会时不时地走过界。因为今天民众对他的约束不是通过法律和政治的方式确立的,只不过是通过临时的舆论批评来确立的嘛。”
中国信息中心的报道则认为,中国胡温政权在整体上在走回头路,而在现在这个时代重启群众大会公捕公审公判的做法,是病急乱投医和政治低能的表现。
- 关键字搜索:
-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