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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给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患者说法

 2010-01-19 10:3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河南两名输血感染艾滋病患者,早前被地方法院判处敲诈勒索罪,患者之后提出上诉,结果被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有关注这类患者的人士认为,中国当局应该尽早出台相关的政策,给上世纪九十年代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一个说法,给患者一个合情合理的赔偿。

致力于民间维权的权利运动博客星期一消息,河南省宁陵县华堡乡史黄庄村民赵凤霞和华堡乡曹兰英因在宁陵县妇幼保健院输血感染艾滋病,两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而多次到北京上访,宁陵县华堡乡为此于09年8月主动给予每人9000元人民币的困难补助。宁陵县和商丘市法院竟然仅凭困难补助收条,判处两位上访冤民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行三年。本台曾作有关报道。

事后,赵凤霞、曹兰英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商丘市中级法院,去年12月11日,商丘市中级法院在书面审理(不开庭)后,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星期一,赵凤霞对本台记者说,当局是因为不希望他们再上访,因此罚以重刑,他们准备再提出上诉,但是曹兰英的丈夫郭先生星期一对本台说,他们短期内也无法提出上诉。"孩子的身体都不好。(还会不会去北京上访呢?)我们走不掉,孩子的病更为严重。"

地方当局用各种方法阻止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患者维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北京的艾滋病维权人士常坤星期一对本台说:"关于类似这样的案子,它可能都有它的共同性,因为毕竟这些艾滋病的感染者,他们在生活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或者是通过上访等一些途径去寻求更高层的关注,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河南宁陵的民间艾滋病感染者互助组织负责人李喜阁,星期一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虽然,很大部分输血感染者,都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有关的感染源,但是,就是因为当年血液管理不严,才导致在全国范围内有大量的被感染者,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说:"很多90年代输血感染艾滋病这块,没有证据怎么解决,怎么赔偿,我觉得应该有个议案,如果没有议案,怎么办,你像原来卖血的那些人员,他们也要求赔偿,那么输血感染艾滋病的这些人员没有证据,他们也要求赔偿,那么有偿献血感染艾滋病这块,也是当年血液管理不严造成了感染艾滋病,对于这两块感染艾滋病人群,政府都有不能推卸的责任。(实际上,不光只是赵凤霞、曹兰英的这两个个案?)她们只不过是说出来了,像这样的案例,在中国,不是说光河南,我们地方而已,我觉得全国普遍都存在这个现象。我觉得立法委员会,应该拿出一个议案,就是说,不让老百姓再去上访,再就是呼吁赔偿,就是说高法、高检,都应该拿出一个联合的议案,给这些病人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赔偿,对当年的官员追究责任,我觉得应该尽早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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