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字还是能间接反映2009房价涨幅的,这可指导银行控制区域信贷风险。
近日,多家商业银行人士透露,总行进一步收紧了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行业贷款。收紧房贷当然是在高房价的语境下出台的。但是,房价到底上涨了多少?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09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显示:70大中城市12月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8%。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的指数同比分别上涨9.2%、8.7%、7.4%和6.3%。这些数字在变动方向上与城市居民的感受一致,但是幅度却有很大的差异。
然而,从统计局按月公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长情况”当中,则会看到不同的景象。2009年前11个月,全国累计销售商品房7.5亿平方米,实现销售额3.6万亿元。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3%和86.8%——销售额增长比销售面积增长快了33.8个百分点。由此不难计算出:2009年前11个月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22%。运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销售价格同期分别上涨了11%、17%、50%和22%。
上述计算结果当中,2009年前11个月上海商品房价格同比上涨了50%,与居民感受到的价格变化比较接近,但是与发改委公布的12月份上海房屋销售价格指数7.4%相差近7倍。如果这两组数字都可信的话,那么可能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一是上海房价在2009年12月出现了显著下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按照发改委公布的环比指数,上海12月份房屋销售价格比11月上升了1.3%。剩下的只有另一种可能:2008年四季度,上海的房价出现了跳跃式上升。尽管台阶上下价格相差50%,但是2008年的12月和2009年的12月同处于台阶之上,所以同比涨幅较小。
那么,北京、天津的房价上涨,又被数据掩埋在了哪里?其奥妙在于下面提到的两张报表。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前10个月和前11个月的两张“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长情况”表格放在一起,把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相减,可以得出2009年11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在全国层面,这两个数字是8834.4万平方米和4458亿元。然后,再用表上提供的增长率数据反推并计算出2008年11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是4429.5万平方米和1671亿元。这样,我们可以计算出2008年11月和2009年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价格,分别是3772元/平方米和5046元/平方米,以及,2009年11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价格比2008年11月上涨了33.8%。
按照同样方法计算出来的2009年11月份分地区数字显示: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3.4%,涨幅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中部地区单月同比涨幅为44.7%,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地区同比涨幅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和区域经济增长率在过去一年里的差异是一致的。基于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的计算还发现其他几个房价增长迅速的地区:海南省2009年11月份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居全国之首,达到110.5%。同期,贵州和甘肃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分别上涨了58.8%和51.5%。
总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其实还是能够间接反映2009年国内各地区房价普遍而又有区别的快速上涨程度,与各区域经济增长的速度和居民日常感受比较一致,因此也能够指导商业银行控制区域信贷风险,也可以为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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