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贪官者未必是清官

贪官无处不在,反贪时有所闻,当你以为天下乌鸦一样黑,多如牛毛的类似事件已经变不出甚么花样来的时候,咱们的官老爷硬是有办法为大家提供耳目一新的惊世创举来。即如广东佛山三水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何锐枝贪污受贿案,居然出现「贪款回水」的离奇情节,看得民众啼笑皆非。

事情是这样的,现已判囚十五年的何锐枝被揭发贪赃枉法之后,检察机关下令交出黑钱,也许是急得慌了,亦有可能是巴望坦白从宽吧,何氏妻子一交就是二百三十万元。然而问题却来了,检察机关一看,不对啊,经官方认定的贪污款项才差不多八十三万元而已,怎会突如其来冒出二百三十万元?

换言之,贪官老婆上缴的黑钱竟然鬼使神差多出了一大截,按理说,肩负肃贪倡廉神圣任务的检察机关必然会顺藤摸瓜深入调查,察看那一百四十七万的奇怪差额从何而来。可是,更为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检察机关说,你明明贪的只是八十三万,另外法庭罚你八十万,其他剩馀款项你们何氏家属就拿回去吧。

诸君,见到这种贪款可以回水的奇景,是不是觉得匪夷所思?会不会认为耐人寻味?我则有一个阴谋论想法,此乃内地官场的独特文化,利用贪款回水来向大官小吏宣示一个潜规则讯息:收受贿赂是容许的,不要贪得过分就是了,标榜执政为民的爷们不高兴啊。

对于变相默许贪污的回水行为,如果你有足够的想像力,你还可以浮想联翩:

噢,检察机关应该是太懒惰了,不希望浪费睡眠时间多花工夫进一步追查下去。

嗳,检察机关也许觉得受到侮辱,说你贪了这么多就是这么多,你超额上缴岂不是揶揄我挂一漏万查错了?少来跟我胡搅瞎闹,拿回去,统统给我拿回去!

咦,检察机关相信有意保护某些特定权贵,毕竟追查下去的话有机会揪出一大串与黑钱有关的不法之徒,最好当然是就此打住,莫让事件扩而大之。

如果我是内地的反贪急先锋,我是绝对不会容许贪款回水的。大家有必要明白一条厚黑大道理,捉贪官者未必是清官,正如黑吃黑,亦可贪上贪,我一定会千方百计把贪款差额中饱私囊!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