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党内反腐先要分权(图)

中共纪检委通报2009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根据公布的数字,2009年有8万多中共党员受违纪处分,占党员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一。同上一年度相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0.8%,处分贪污贿赂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9.2%。

2009年最后落马的两位高官孙淑义和张春江

公布的情况中最引人注目的恐怕是被查处的十几名省部级高官。他们中有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郑少东,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天津原市委常委皮黔生,深圳原市长许宗衡以及广东,吉林,福建,贵州,宁夏,辽宁的省级高官等。到了2009年的最后一个月,仍有两名高官"前腐后继"的落马。他们是山东省原政协主席孙淑义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党组书记张春江。

创纪录

中国媒体报道,2009中国高官密集落马,创下了改革开放31年来高官落马的年度记录。据公开的资料统计,2003到2007年5年间,中国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平均每年7人。而2009年的落马高官,无论是涉贪人数之多,级别之高,数额之巨都是创纪录的。

在中国"反腐败"可以说是年年讲,月月讲,讲了几十年。中国共产党有《党内监督条例》,有《纪律处分条例》。近年来也在不断增强监督的力度。纪检部门不断扩大,不仅对官员本人监督,监督的镜头还转向了官员的配偶,子女和秘书。深圳还规定,"裸官"禁任正职。

然而,尽管中共对官员贪腐增加打击烈度,保持了对腐败的一种相对高压态势,然而牵涉到高官的腐败大案还是层出不穷。民众普遍的反映还是"反腐反腐,越反越腐"。

党内监督作用有限

香港科技大学社会学教授丁学良在对BBC中文网谈到中共官员腐败问题时表示,共产党靠党内监督虽不能说一点效果没有,但效果比它公布的要小很多。

关键问题是中共的纪律监察部门根本无法对全中国7千多万共产党员有效监管。这有规模的问题,也有监督体制的问题。中共的纪律监管体制是单向监管。也就是说,上面监管下面,平级无法监管平级。下面更无法监管上面。这种体制就使得那些有本事,有力量,有资源的违法乱纪党员有办法把事情摆平,逃脱惩罚。丁学良教授说,更好的办法应该是依靠法律。

党内分权防腐败?

中国国内有学者提出,要防止共产党官员的腐败,关键在于执政党内要分权。而不能是将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中于一人手中。丁学良教授表示同意。他说,共产党目前许多官员身兼多职,既是党的书记,又是政法委的一把手,这会产生严重问题。

但丁学良教授同时表示,党内分权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只会解决一部份的问题。他认为,如果试验一段时间后发现共产党党内分权仍解决不了一些很重要的问题,那就必须考虑在党外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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