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落马”总经理人均贪贿人民币3000多万

继发布长达50万言"中国反腐败报告"后,中国律师王荣利又发布"2009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指去年"落马"总经理人均贪污受贿达人民币3100多万,挪用公款1亿4000万。

王荣利在西北政法大学演讲中首次披露他研究撰写的"2009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据华商报报导,他所搜集、引用的所有案例中、数据全都来源于官方媒体的公开报导。

这份犯罪报告列举2009年近百例涉嫌刑事犯罪,或与刑事犯罪有关企业家相关资料。

他发现,不管是国企还是民营,这些涉案企业家大都曾得到过很高的政治地位和荣誉。在36名涉案国企企业家中,有曾任中央候补委员的陈同海、曾任中纪委委员的康日新、曾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李经纬、张家岭、陈鹏飞、曾任全国政协委员的张春江。

王荣利并发现,在已确定犯罪罪名的34名涉案国企企业家中,涉嫌受贿罪有28名,涉嫌贪污罪有16名,涉嫌挪用公款罪有8名,涉嫌其他犯罪罪名有8人。

而涉案金额更令人触目惊心,查明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亿多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

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贪污、受贿9亿3000多万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九人累计挪用公款近13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亿4376万元;张家岭、王先龙、王洪生3人分别给造成8亿多、1亿多、3亿多的巨大经济损失,合计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2亿9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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