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克(右)在世贸会议上与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交谈
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星期一在日内瓦宣布,驳回中国的上诉,支持今年8月做出的一项裁决:中国限制进口美国音乐、电影、书籍、杂志等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属于非法行为。世贸组织的这一决定可能迫使中国开放对这类知识产品的进口,否则的话有可能受到制裁。
在得知世界贸易组织就中国限制进口美国知识产品一案驳回中国上诉之后,美国贸易代表柯克立即在华盛顿发表声明,说这是美国知识产业界的一大胜利。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强迫美国音乐、电影、书籍、杂志等各类媒体产业通过中国国有公司向中国受众提供产品,极大地限制了美国知识产品在中国所占的市场份额,引起美国企业的不满。
*世贸裁决是美国的胜利*
柯克说:"今天,美国取得了一大胜利。我们非常高兴世贸组织做出了否定中国政策的裁决,确认中国对进口和发行美国电影、音乐、DVD和外国图书加以限制属于非法行为。"
美国贸易代表柯克指出,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的裁决对于美国知识产业界在中国获得全面的市场准入至关重要,为美国高质量合法娱乐产品的生产商、出口商和发行商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新的法理依据。他说,美国公司和工人在这些行业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他们理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在世界任何地方参与竞争。美国期待中国迅速对世贸组织的裁决做出回应,使自己的政策措施符合世贸规定。
美国电影协会的首席政策官格里格·弗雷泽在接受美国之音专访的时候说,这一胜利是美国朝野长期斗争的结果。
他说:"这对美国电影业和美国政府来说都是一个重大胜利。这个胜利是我们经过漫长的战斗、漫长的斗争才取得的,目的就是消除妨碍市场准入的贸易壁垒。世界贸易组织今天的裁决是我们这一进程的一个里程碑。"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今天发表的报告和世贸组织调解小组8月12日发表的报告都呼吁中国允许美国媒体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直接在中国发行放映电影、出售DVD等音像娱乐产品、音乐和其他录音产品以及有声读物。世贸组织要求中国废除针对美国特定产品发行商所采取的歧视性待遇,比如一些歧视性的运作条款和资本要求,允许美国公司跟中国公司成立合资企业,通过互联网在中国发行音乐和其他录音产品。
*世贸裁决有利于合法产品*
柯克说:"这个案子也是我们努力打击盗版活动的一个重要部分。世贸组织的裁决将确保合法的美国产品获得市场准入,及时进入市场,挫败盗版行为。世贸组织的裁决也有利于确保美国知识产业的独出心裁的创新在海外受到保护。"
美国是在2007年4月最初向世界贸易组织就中国限制知识产品进口提出起诉的。欧洲联盟和墨西哥随后也加入了美国的行列。美国的起诉主要包括市场准入方面的三个问题:
第一,中国禁止外国公司和个人进口外国图书和用于家庭娱乐的音像制品,比如DVD、音乐和其他有声录音产品,以及用于剧院放映的电影。世贸组织认为中国的这些限制措施不符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承担的义务。
第二,中国禁止外国公司在中国发行特定的外国图书和通过电子渠道发行音乐。中国还对外国投资的外国图书和DVD发行商提出歧视性的运作要求。这种做法不符合中国按照《服务贸易协议》必须承担的责任。
第三,一些特定的进口产品在中国发行时,跟中国国内产品相比,面临更多繁琐的要求。世贸组织认为,这些要求是对进口外国图书的严重歧视,违反了根据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国必须承担的义务。
*WTO逐一驳回中国辩解*
中国在对世贸组织的裁决提出上诉时争辩说,第一,中国对外国图书和音像制品和电影等采取限制进口措施是为了保护公共道德。第二,中国已经表示允许中外合资发行音乐,只是不准通过电子渠道发行。第三,中国对进口外国影片、录音产品和DVD加以限制是因为这些产品不属于商品,所以不在中国应承担义务之内。
然而,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对中国的这些辩解一一加以驳回,在每一项裁决上都维持了原判。
*中国必须接受裁决或受到制裁*
美国电影协会的弗雷泽告诉美国之音,他希望中国当局接受世贸组织的裁决,对美国电影和其他知识产品全面开放市场。
他说:"我认为,显而易见的是,中国必须采取措施,撤销那些妨碍市场准入的贸易壁垒。这些壁垒已经设立十多年了,有些是专门对付美国电影业的。这也正是世界贸易组织今天明确所指出的。"
美国贸易代表说,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预计将在30天内宣布采纳上诉机构和调解小组的报告。在其后的30天内,中国必须宣布接受并执行世贸组织的裁决。否则的话,美国就可以要求世贸组织授权对中国产品实行贸易制裁。
迄今为止,美国已经在世贸组织针对中国提出八项诉讼,比其他任何国家都多。而中国也先后对美国提出了六项诉讼。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 关键字搜索:
- WT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