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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滨: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酒盅底朝天

作者:解滨  2009-12-18 13:3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最近我党的一些好干部陆续为党的事业英勇献身。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的警长陈录生同志与西乡街道麻布村领导在大酒楼应酬,席间喝了大量洋酒轩尼诗,数小时后便与世长辞。不久前,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浩在连续接待三批前来洽谈投资的客商,喝了大量酒后也体力不支,不幸英年早逝。国家总书记,安徽省委书记都为沈书记的死亲切慰问。去年2月,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世忠酗酒之后醉死于一家娱乐中心,该县县委就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县政府为其追记个人三等功。这些党的好干部死的都是同一个原因:酒精中毒。他们的英雄气概都在于善于喝,敢于喝,喝得多,喝得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们用他们的酒盅开创了我国发展的新篇章。

面对陈录生同志的英雄事迹,悲哀中的深圳宝安区当地政府已经打算效仿郭世忠同志和沈浩同志逝世后的处理方法,立陈录生同志为烈士。从此,中华民族的烈士墓中增添了新型的烈士--醉酒烈士。这一创举,实为人类之空前,

众所周知,喝得烂醉的酒鬼在我们中华文化中很难和英雄挂上钩来,倒是和很多坏事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以前说的"朱门酒肉臭"、"醉死梦生"、"一醉方休"、"贪恋杯中之物"等等就是有关酒鬼的种种负面之辞。现代社会对于酒鬼又有了许多限制,如酒后不准开车,醉酒不能上班,等等。天安门前的英雄纪念碑所纪念的那些烈士中没有一位是喝酒喝死的。全国各地在过去10000年间修建的大大小小的各种英雄纪念碑中也没有一个是为醉生梦死者修建的。我国中小学教科书中所提及的英雄人物不止百十个,居然其中没有一个是喝酒喝死的。在我国长达5000年的历史中涌现的所有的英雄豪杰中也没有任何一位是死于醉酒。在国外,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无论任何国家,无论任何朝代,都找不到任何一位醉死的烈士。俄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弱国突飞猛进成为一个四处攻城略地的强大帝国居然是从反酗酒开始起步的。但这些全都不符合我国今日的国情。

我们中国走的是一条不同的路。在我国一个醉鬼,一个死在杯下的酒鬼,完全可以成为一名深受敬重的当代烈士,享受纳税人的种种经济补偿,家人成为烈属,说不准以后还要为之建立纪念碑,让他的英雄事迹永远流传于人世间......。我们把这种做法叫做与时俱进。我们过去立张思德、黄继光、雷锋等同志为烈士。今天的烈士就是陈录生、沈浩、郭世忠

我国现今的特殊国情,既与过去有所不同也和国外大相径庭。首先,我们是一个根本就不必接受西方世界的任何价值观念的特殊国家。西方反酗酒的那一套不适合于我国国情。我们有我们的特色。外国的公务员上班不可以喝酒,我们无论在上班和下班,不喝酒行吗?请问,在中华大地上,如今不喝酒能办成一件公事吗?不喝酒能签署任何一份文件吗?不喝酒能下达任何一个批文吗?第二,既然如此,我们为何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彻底打破古今中外对于干部喝酒、玩小蜜、包二奶等一直存在着种种不公平的歧视和限制呢?大家要喝就和个够,要玩就玩个痛快。喝够了,玩够了,干部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就调动起来了。所以我们要理直气壮地笑贫不笑娼,笑廉不笑贪。第三,喝酒这种事情应该多看它的积极方面,不能总说它不好。喝酒的最大效益就是发展经济。不错,我国确实还有少数地区和少数人群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但那并不妨碍我国粮食很大的一部分用来酿酒。大家应该明白,有些人注定是永远买不起房子的,也有些人注定是永远吃不饱饭的。你住不上一寸房屋并不等于我就不该弄十几套豪宅空着。你吃不上一顿饱饭并不意味着我就不该顿顿好酒好菜。谁叫你没有本事先富起来呢?我喝酒至少推动经济发展。姑且不谈各地的税收猛增,假入我们的干部都不喝酒了,在我国的各大城市将会出现何种可怕的局面呢?我们整条整条街道会很快荒废掉,我国的GDP立马要下降20%。为什么这样说呢?干部们顿顿酒喝,夜夜笙歌是要做什么?要谈生意。生意有几种。一种是拿自己的东西和别人交易,另一种是拿公家的东西和人家做交易。像陈录生、沈浩、郭世忠同志逝世前做的基本上就是后一种生意,比如说给酒桌上某个老关系批一块地盖别墅,给某位大款批个永远追不回来的贷款,给某个黑心包工头批个豆腐渣合同,等等。不喝酒这些生意会成交吗?干部们喝完酒了,生意谈好了,那消遣只算走完了第一步。下一步就是要和邓贵大那样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叫几位面容姣好的女孩子来陪浴。她们如果不愿意,拿出一叠钞票往她们头上一砸就搞定了。至于洗脚、按摩、洗头等等都是下游工业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中国,喝酒这一工业链的上端以其强劲的势头带动了一整个工业链的良性发展。国家每年拨出多于军费开支N倍的款项用于干部吃喝,就是要鼓励这种新的经济模式。我们的干部们如果都不去吃喝了,那国库中岂不会留下多少万吨人民币发霉腐烂?干部们喝酒,就和干部们拿公家的钱该豪华办公楼,豪华别墅一样在促进经济发展,为提高GDP做贡献。

伟大领袖毛主席很多年前就说过,"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要当酒鬼自然会有人醉死。陈录生、沈浩、郭世忠同志虽然不是为了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死去的,但他们至少是为了他们一己、一家,一小撮公务员的利益而光荣献身的。他们的死也是死得其所。有的同志至今对于授予陈录生同志烈士称号一事还是想不通。他们问了很多怪问题,例如,很多干部因公嫖娼,患上艾滋病,或嘿咻太专注突然死了,他们算不算烈士呢?还有因公赌死的算不算烈士呢?因公酒醉驾车撞死自己,算不算烈士呢?

我要问你?你是在为党讲话还是在为老百姓讲话?

如果你是在为党讲话,你就对了!是的,那些人都要算烈士!不但要算,而且还要为这些共和国的新烈士树碑立传,把他们的事情写进教科书,让子孙后代永远铭记他们可歌可泣的事迹。

大家应该仔细想一想,一个干部如果定期去嫖娼,他会养活多少个贫家女孩子?一个干部常去境外赌博,那对于降低我国外汇存底是多么英明的一个举措啊!一个干部如果每年把一辆公用车撞坏了,就得换一辆更好的,那几千万干部就要更换几千万辆公车,我国的汽车工业能不兴旺发达吗?如果这个干部把一个老百姓给撞死了,那只能怪那个老百姓太不懂事--连干部们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都弄不懂的人,在中国如何生存下去?

这些因公殉职的好干部都是新时代的烈士,好党员。我们不但要纪念他们,还要给以前那些遭遇到不公正待遇的好干部们平反昭雪。例如,我们要追认邓贵大同志为烈士。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酒盅底朝天。同志们,让我们尽情地喝吧!喝不死这辈子够本了,喝死了就是烈士,赚了。让我们大胆地嫖吧。嫖不死就爽透了。嫖死了算烈士,到地狱里做鬼也风流。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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