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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版"许霆案"改判 无期减为8年半

 2009-12-15 22:3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一旦最高院核准,案发时为大学生的何鹏将于下月获释

2008年,广州"许霆案"闹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而何鹏,一个在监狱里服刑7年有余的云南小伙,也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浮出水面。2001年,在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读大一的学生何鹏,发现借记卡上多出百万元,遂从ATM机上取走了40多万元。之后,何鹏被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11月底,云南省高院将刑期骤改为8年零6个月,目前,已上报到最高院复核。一旦经最高院批准,何鹏将于2010年1月获释。

故障ATM机改变何鹏人生

何鹏是云南省陆良县人。2001年,他成为公安专科大一学生,他的一生因一台出了故障的ATM机而改变。

2001年3月2日晚,何鹏持在某银行办理的储蓄卡到校外ATM机上查询余额时,奇怪地发现,原本只有10多元余额的银行卡,卡面余额竟有百万元之多。于是,他在当晚和第二天,在昆明市多家银行的多台ATM机上,共取款429700元。他随后拿着钱回了家,让母亲帮他挂失了银行卡。

3月5日,警察找到了何鹏,何鹏的父母遂将全部现金悉数上缴,公安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何鹏拘留。

2002年4月9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2002年7月12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其行为具有秘密窃取的性质,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遂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何鹏不服,提出上诉。2002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何鹏入狱后,整个家庭濒临绝望。他的父亲何见贵变卖了所有家产,和老伴一起,走上了一条漫长的申诉路。

2007年底,何鹏已在监狱中度过了6年。这一年,广东许霆案出现,让何见贵看到了一点希望。

监狱里的何鹏从收音机里听到许霆案的消息后,随即给播报这条消息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写了一封信。何鹏的案件为此一度成为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

8年申诉

从无期到8年零6个月

2008年4月,许霆案重审,何见贵夫妇赶到广州旁听。宣判当天,很多媒体同时报道了何鹏案件,何鹏被媒体称为"云南许霆"。

2009年4月10日,何鹏的父母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提出申诉。法院当天接收了何鹏父亲递交的申诉材料。很多律师纷纷为何鹏案伸出援手。昆明律师陈唯镖、陕西律师姚永安为何见贵的申诉提供法律援助。

2009年11月18日,何鹏家人终于收到了盼望已久的再审决定书。短短一周之后,狱中的何鹏收到了省高院的再审判决书。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和罪名与之前的判决并无二致,但刑期由无期骤减为8年零6个月。由于该案判决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何见贵从律师处得知何鹏被改判的消息时说:"当时内心很复杂,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说,没有见到最终的结果,心里总还是不踏实。"儿子还没读完书就进了监狱,明年他30多岁了,但没有任何社会经验,我很担心他的生存能力,担心他一直只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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