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聚众吸毒、淫乱 实名举报竟有如此下场

辽宁阜新市海州区人大代表上官宏祥,网上实名举报该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聚众吸毒、淫乱。 12月9日,上官宏祥的父亲说,上午10时许,他收到了阜新警方对上官宏祥的逮捕证,涉嫌的罪名仍是诬告陷害。看到这样的消息,让人心有余悸,实名举报竟然被逮捕,罪名是诬告陷害。(新闻来源:http://news.sina.com.cn/c/2009-12-10/170019233143.shtml0)

众所周知,要想举报,得有相当大勇气和证据,同时还得有责任感。不然的话,谁去干这样费力不讨好的而且得罪人的事,何况是有权有势的权倾一时的官员。现在,有这样的人敢于站出来去揭露、去举报,有关部门不去查被举报官员的的问题,反而逮捕举报人,罪名嘛,诬告陷害。举报的人是和被举报官员应该说并无恩怨,只不过是一名人大代表,履行的自己的职责。即便是有失实的地方,也应该是澄清罢了。现在倒好,被捕了,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监督是现在社会的难点,历来备受争议。一有问题官员出来,都把责任推到监督不力上来。谁能想象,监督是多么的难。每个监督对象都有一定的能量,又有逃避公众的手段和方法。退一步说,一般的人能和位高权重的接触吗,能监督吗?以草民之见,似乎不能,根本不能。这件事已经在网上争议了很久,是不是诬陷,是不是该问罪,不是本文要说的。草民要说的是监督该怎么监督,如果一名人大代表实名举报都要问罪的话,那普通人又能如何履行监督职责,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又怎么行使,以后谁还敢监督哪?

一连串的问题在拷问着我们,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但是谁又能保证监督者的权益哪?说到这里。写到这里,竟然找不到答案了。不过,我还想继续关注此事,并将继续发点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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