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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谈中国:水改并不是只有涨价一条路(图)

作者:郭文婧  2009-12-09 00:3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1日向社会公布居民水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居民水价每立方米拟上调0.9元。(《经济参考报》12月2日)

同样是自来水,为什么不同地区,不同价格?

水价上涨,北京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就北京本身来说,如果不解放思想,没有思路的突破,水企就走不出"亏损--涨价--亏损"的怪圈,这次涨价只是涨价序列中的一次,涨价的序列究竟有多长,恐怕没有人知道。

实际上,水企一喊亏损,政府就配合"听证",形式多于实质,不听也罢。

同样是自来水,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价格,同样的亏损。比如自来水价格,浙江省宁波市2009年第一季度的价格是2.2元,自来水公司的股东之一,上市公司宁波富达(sh600724) 的季报显示,自来水业务的毛利率达46.85%。其它一些地方,自来水的价格已经是3块多,甚至是4块多,可还是在喊亏损,在要求涨价。同样是亏损,有的亏损企业职工降工资,甚至发不出工资。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人们还在削尖脑袋往亏损的水企里挤。

实际上,亏损从来都不应该是企业涨价的理由。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从来都不是由成本决定的,而是由供给和需求曲线的交点决定的,价格与成本无关。

在很多情况下,不仅不是成本决定价格,而是价格决定成本。成本只关乎企业的效益,市场价格决定后,成本的高低,成为能否实现目标利润的关键。

成本低于市场价格,就盈利;成本高于市场价格,就亏损;盈利的企业就发展,亏损的企业就淘汰;这就是市场的优胜劣汰,这就是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势所在。

如果价格由成本决定,导致的结果将是,历史越发展,生产效率越低下,生产力越倒退。如果再有政府对涨价的保驾护航,企业就会越来越成为"懒汉",成为"为要奶吃而爱哭孩子"。因此,成本不能成为企业涨价的理由,群众百姓没有义务为企业的成本上升买单,政府更不能简单地根据生产成本去推定市场的合理价格,更不能为企业的涨价要求"保驾护航"。那么,政府如何应对水企业的涨价要求呢?

第一种选择是打破垄断,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形成市场价格。但是,这种方法有两个弊端,一个弊端是容易忽视自来水的公益性;另一个弊端是市场竞争必然导致垄断,垄断必然扭曲市场价格。

第二种选择是保持垄断,但在群众百姓可接受的市场价格下,改革企业经营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比如,降低职工工资,改革管理方式方法,实行标准化工序,实行成本透明等;或者实行价格一定前提下的招标经营。这种方法的弊端是,降低企业成本的合理程度,难以评价。

第三种选择是保持垄断,维持经营管理现状,但体现自来水的公益性,群众百姓承担可接受的价格,政府补贴亏损。但由于政府的钱都来自纳税人,其实质时"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是由纳税人不明就理地买单。

第四种选择就是综合上述三种办法,既保持相当程度地国有垄断,又引入民营"鲢鱼",打破垄断,不断降低市场平均成本,同时体现自来水的公益性,群众百姓支付的价格不完全由成本决定。这是目前的次优选择,也是西方国家广为采用的一种方法。

多种选择里面,群众百姓很容易看出哪一个是次优选择,也呼吁政府作出次优选择。可是,政府往往不作出次优选择,而作出最糟糕的选择,或者是次糟糕的选择。由于机制的问题,面对政府逆民意的选择,群众百姓却无无能为力。相比"逢听必涨"的无奈,这才是最大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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