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军颁新条例 增补军队处置突发事件内容

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新一代司令部条例"子本",自12月1日起施行。新发布的9个"子本",对各级各类司令部的具体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军事建设和执行各种任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作了明确规定。

新一代司令部条例体系由1个"母本"和9个"子本"组成。"母本"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9个"子本"覆盖了全军各级各类司令部,"子本"也由原来的41 个大幅精减为9个。

总参谋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发布的9个"子本",以2006年3月4日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为依据,充实了司令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根据体制编制的调整变化,调整规范了各级各类司令部及其所属部门的职责;着眼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需要,拓展了司令部组织领导建设的内容;针对信息化条件下作战特点,修改完善了司令部组织指挥作战的有关内容与方法。

这位发言人强调,这次修订"适应军队应急处突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实了司令部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的内容"。

引发外界关注的是,此次修订在条例由41 个大幅精减为9个的同时,增补充实了司令部"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的内容"。而此前,中国军方高层多次公开批判"军队国家化"理念,有网友将将两者有所联系,质疑所谓"处置突发事件",除了军队参与救灾,例如"512"汶川大地震的情形外,是否还意味着赋予军队具体的维稳任务,是否"枪口对内有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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