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者受贿瞒报矿难案件 国际团体关注

中国再度爆发记者受贿瞒报矿难丑闻引起国际高度关注,国际记者联合会指出,收贿新闻绝不可容忍,但鉴于中国记者面临世界上最严苛的限制,涉案记者司法程序透明化十分重要。

2008年7月14日,北京奥运会开幕3个多星期前,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发生矿主私藏炸药爆炸事故,导致30多名矿工遇难。事发后,10名中国记者排队领取李家洼煤矿矿主发放的总共人民币260万元的封口费,致使这起重大矿难在被隐瞒将近3个月才曝光。

中国当局和媒体至今没有公布这10名记者的身份及他们所属的新闻单位。

国际记者联合会2日发表新闻稿,呼吁中国政府保证对被指控受贿10名记者得到公开透明的司法审讯。

对于这些涉案记者没有被公布身份的缘由,浙江省杭州市新闻评论人士昝爱宗接受"美国之音"采访表示,中国政府可能顾忌官方媒体的形象。

他说:"没点名可能有中央媒体的名字。如果公布可能引起舆论轰动。尤其是网路媒体,会把这个事情作成一个热点问题。假如里面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或者是中国字头的报纸,那这些报纸的压力非常大。"

熟悉中国宣传部门控制新闻行业手法的昝爱宗分析,瞒报矿难的记者身份未公布,也可能是当局为了最终不追究罪责埋下伏笔。

昝爱宗表示,这有一个可以操作的空间,不公开涉案媒体名字身分,有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媒体人员为了领取一笔封口费而对造成矿工伤亡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在中国已是公开的秘密,先前,山西、河南等地都爆出多家媒体记者拿矿主红包而知情不报的类似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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