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醉驾撞人 卖酒中餐馆赔80万美元

食客醉驾撞人中餐馆赔$80万 事发美国新罕州 造成1人死亡 依照当地法律卖酒餐馆需确认食客是否酒醉出事故须担责

美国新罕州一家中餐馆因为过量卖酒给一位青年,间接导致他撞死一名警察,引发诉讼。对于民事赔偿,近日此案达成近110万美元的庭外和解,餐馆负责其中80万美元(约合546万元人民币)。

所幸,中餐馆投有保险,这80万美元由保险公司支付。剩下的近30万美元将由肇事者和肇事汽车车主,也即借车给肇事者的亲戚来负担。

这家中餐馆觉得冤屈,并担心以后难买到保险,餐馆将无法继续经营。

事件缘由

23岁的丹尼斯去年8月在这家名为“Chen Yang Li ”的中餐馆兼酒吧喝醉酒后,驾车撞死曾在伊拉克服役的警员鲍尔斯。

24岁的鲍尔斯曾以陆战队员的身份两度前往伊拉克,2008年4月加入警察局。他被丹尼斯驾驶的宝马轿车从后撞上时,刚刚下班。

撞人后的丹尼斯并没有去自首而是选择了逃跑。他被控撞上鲍尔斯骑的哈雷机车,碾过鲍尔斯,然后离开意外现场。去年12月,丹尼斯对意外杀人及发生意外后逃走两项重罪认罪,目前正在服刑。

对于民事赔偿,此案近日达成近110万美元的庭外和解,餐馆负责其中80万美元,剩下的近30万美元将由肇事者和肇事汽车车主来负担。

失去儿子的鲍尔斯的父母虽然还是很难过,但对造成他们痛失爱子的人能负起责任感到满意,他们认为中餐馆负起责任是恰当的。

中餐馆自认冤屈担心难再买保险

法晚记者今晨致电这家位于新罕布希尔州的中餐馆,接电话的赵先生不愿透露餐馆的任何信息,只说餐馆已经从业8年多。这一案件让餐馆觉得“很冤”,他说,餐馆本身也是受害者。

赵先生说,餐馆只有五六个服务员,而每天有二三百人的食客,有时候难免不能面面俱到。

赵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赔款由保险公司支付,但餐馆依然觉得十分冤屈。当时,餐馆的保安人员在丹尼斯和他的朋友离开餐馆前,曾确认过他们是否酒醉,并跟着他们到外面,以确保是丹尼斯驾车,而不是他的朋友。因为当时保安人员认为,喝醉的是丹尼斯的朋友,而不是丹尼斯。

赵先生说,对于这一点,法庭也没有证据来证明,肇事者当时就是醉酒。

“但也没办法,美国法律就是这样。”赵先生无奈地说,他现在最大的担心就是目前的保险到期后,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卖保险给他,那餐馆就无法继续经营了。

业内人士认为餐馆卖酒须谨慎

全美餐馆反暴力联盟主席黄克锵今晨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一直在关注这个案子。

黄克锵告诉记者,在美国,餐馆和食客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餐馆如果要卖酒,那必须申请“酒牌”。领到酒牌后,餐馆在卖酒给客人之前,不但要检查客人身份证件,避免未成年者买酒,更要观察客人是否已经酒醉,如果出事故,餐馆和买酒喝的人都要负责任。这起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黄克锵说:“就这起事故来看,从业者理亏的主要原因就是,他有责任停止或拒绝向餐馆认为已经醉酒的顾客卖酒,否则就要负法律责任。”

黄克锵认为,餐馆需要在食客醉酒出餐馆后,确认其有人照顾,上车后系好安全带等,这样才利于法庭呈诉。
黄克锵说,美国法律早有规定,所有餐馆要强制买保险才可以经营。所以,黄克锵担心,虽然在这起事故中餐馆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支付了,但其未来的保费一定会大涨。同时,餐馆的生意也难免不受到影响。

背景链接

美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21岁为成人,21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准饮酒,更不准商家卖酒给未成年人,否则要受法律制裁。

卖酒者有合理注意的义务,不将酒精饮料出售给明显醉酒之人,合理预见醉酒人可能造成的危害。

相关案例

美国媒体报道,一名中国女孩2007年曾因不懂相关法律而被诉。

当时,刚满20岁的唐梦兰在美国一家中餐馆打工。工作的第3天,唐梦兰按一名年轻男顾客的要求,将啤酒送上餐桌。此后,她按照老板娘吩咐,叫顾客出示身份证以求证其是否满21岁。

顾客表示可以去车上拿,很快却带着警察返回餐馆。唐梦兰被控“非法向未满21岁人士售卖酒类”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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