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江陈会即将举行,马政府展开绝地大宣传,吹嘘过去签署协议的成果;陆委会还制播马英九矢言护主权丶及大搞RAP广告。但只要回头看看中国毒奶粉案的求偿情况,这些粉饰便完全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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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两岸协议有无效果,就在双方互动过程出现纠纷,或对北京「无利可图」时,攸关我方权益的事情,能否真正获保障。
所以,当马政府宣传两岸签署司法互助与共同打击犯罪的协议成绩时,只要看台湾提报给中国几个重大经济要犯的遣返,至今石沈大海,即知所谓的「打击犯罪」,限於「中国认定」的才算。
至於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当初签署目的就是为了化解中国毒奶粉输台造成的恐慌与损失。但事後证明,我业者也没有任何优先求偿权,浪费了一年多,一个马政府,阁揆换人,卫生署长更换了两次,求偿仍是空,最後马政府却建议厂商改采商务仲裁或和解,当初协助向中方求偿的承诺拢是假!
尤其,中国制造黑心产品造成全世界的恐慌,商品仿冒的猖獗丶投资环境的不良等,是更为严重课题。毒奶粉事件如无法求偿成功,建立指标;由小窥大,两岸後续还打算针对两岸投资保障丶智慧财产权等协议,一纸协议势必形同具文,国人权益也将成为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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