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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路外交再挨巴掌 台湾两人权公约被联国退回

 2009-11-20 08:4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马政府洋洋自得的「活路外交」,又挨了「一个中国」一记耳光!马英九总统人权政见中坚称要落实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丶「经济丶社会丶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立院今年三月底审议通过,五月十四日经马批准後,透过友邦连署欲将批准书送至联合国存放,但遭联合国以一中为由拒绝。

6月15日 即以一中为由回函拒绝

联合国秘书处在六月十五日回函表示,依联合国二七五八号决议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内之唯一合法代表」,因此无立场接受存放我两公约的批准书。两公约遭退回案,外交部日前已以查照案送至立院,并排入今日院会报告事项。

民进党批 马的外交休兵彻底失败

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柯建铭昨批评,国民党吃了中共那麽多年的亏,马英九到现在却还看不清中共的本质,以为外交休兵就能让台湾外交活路大开,搞得台湾在国际里外不是人;马的无知,从此次欧胡会联合声明中台湾关系法「不见了」,就可得到印证。

这两项人权公约是在一九六六年就已通过,台湾随即於隔年签署,但一直未完成批准及存放批准书的手续。一九七一年退出联合国後,又因多年戒严而未处理。直到今年三月底立院通过後,马才於五月中批准,委托帛琉等四友邦连署送至联合国秘书处并获收件。

由於前年丶在民进党执政时期,台湾通过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後,送件至联合国存放时,随即被依上述「一中原则」退回,外交部此次对两公约未立即被联合国退件,一度还沾沾自喜,认为是活路外交政策上的一大进展;但六月十五日联合国回函,同样依「一中原则」打回票。

外交部在给立法院的查照案文中,强调「鉴於国际政治现实」,台湾的两公约批准书送交联合国存放「确有困难」,但为彰显政府保障人权并落实两公约内涵的决心,将配合两公约施行法,於二年内完成相关法令的制定丶修正或废止作业,期与国际人权体系接轨。

据悉,马英九将在十二月五日宣布,两公约施行法订於十日世界人权日当天生效,并将在二年内让两公约精神及规定完全入法,继续宣示落实两公约规定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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