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西家庭团聚有何新变化

最近事务所接到很多关于新的外国人法的询问电话,有人问:"是不是已经修改了外国人法?"有人问:"听说家庭团聚一定要五年居留才能申请?"有人说,扎根居留取消了......一时间大家众说纷纭,搞得人心惶惶。我们就这些问题简单介绍一下,现在介绍的也只是一些基本的纲领,具体内容要正式生效时再做介绍。

新外国人法何时正式生效?

从在国家公报BOE上正式公布的那天起正式生效。

首先,到现在为止修改过的外国人法还没有开始生效,只是议院已通过了。所以在修改过的外国人法正式生效前一切关于外国人的法律条令照旧不变。

家庭团聚申请人要求

已经在西班牙合法居留一年以上或已申请第一次一年居留更换的外国移民,有权利与其家人在西班牙团聚,可以办理团聚的家人:

家庭团聚允许申请对象

1.外国移民配偶,事实上或法律上未分居,并在法律上没有假结婚行为。如外国法律允许有多个配偶,但也只能与一个配偶办理团聚。

2.外国移民及其配偶的子女,包括领养的。年龄要低于18岁或不能自理的。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子女,还需要此方有其子女监护权,并且在事实上履行其义务。如果是领养的子女,需要证明符合西班牙领养子女的必需因素。

3.小于18岁或大于18岁但生活不能自理的,在西班牙的外国人必须是其法律上的监护人。

哪些人能申请父母?

必须有长期居留(修改过的外国人法中将以长期居留替代永久居留,以后我们会介绍)的外国移民或有欧盟蓝卡的或特殊研究收益者,这三种人才能申请其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的家庭团聚。并且他们必须受申请人或其配偶抚养,并有理由证明其在西班牙居住的必要性,并大于65岁。只有在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时小于65岁的父母也能家庭团聚,但这是特例。

家庭团聚来西配偶能工作吗?

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班牙的配偶和到了工作年龄的子女都可以工作,不需进行任何别的申请手续。

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的配偶或子女能获得独立居留吗?

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的配偶如果能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供养自己就可以获得独立的居留。如果是家庭暴力受害者无需以上证明可以马上获得独立的工作居留。当子女到了工作年龄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供养自己可以获得独立居留。如果家庭团聚的依附人死亡,其家人根据有关条件可以获得独立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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