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小敲诈案如何升级成清代超级大案

死人脑袋站起来

一个以刻书板为生的工匠,被雇来刻印了一部史书,谁知这书竟是涉嫌违逆的,连这工匠也受到牵连,要被处死。在被行刑前,他向围观的人哭诉道:"我上有80岁的老母,下有18岁的妻子。如今我这一死,妻子必定另寻他人而嫁,只可怜我那老母亲,谁来照顾她啊!"话音未落,刽子手举起了大刀,工匠的头颅应声落下,滚到了路边。就在众人掩着双眼,不忍心看这惨痛的一幕时,那颗脑袋却越滚越远,滚到了城门边上,忽然又自己立了起来,好像在张望着什么。就在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人群中一个似乎是认识这个工匠的人喊道:"他家!他家就在附近,他一定是想再看一眼他的老母亲!"

除非借助外力,已经脱离躯干的头颅自然不会再自己立起来。因此,这则故事在今天的读者看来,大概只是一个怪诞离奇的故事。您也许不会想到,这样一个略显怪异的故事背后,是一个发生在清朝初年,死者70余人,涉及到数十家的文字狱大案惨烈的真实场景......

清人为明唱挽歌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清朝初年那一段动荡的年代。当时,来自山海关外黑土地上的满洲人已经来到北京,建立了对整个中国的统治。尽管在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个皇帝顺治时期,被赶到南方的明朝皇室的后裔们还力图恢复朱家的江山,一些尽忠于明朝的大臣和百姓也在拼死抵抗,也曾搞得所向无敌的满洲骑兵们焦头烂额,甚至连最高统治者顺治皇帝也一度萌发了退回东北老家去的想法,但是,到了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汉人所建立的明王朝,虽然经过几许挣扎,却已无可挽回了。

对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汉族士大夫们来说,他们虽然没有办法阻止满洲人的铁骑,挽救大明的统治,却能利用手中的一支笔为明朝保留它的历史,同时也借此寄托自己对故国的哀思。

庄廷鑨的《明史辑略》一书,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编修的。

其实这部《明史辑略》,虽然署庄廷鑨的名字,也由他出钱编修并刊刻,但其最早、最重要也最庞大的一部分资料,却是来源于明朝一个大学士朱国祯的著作 --《明书》。朱国祯系浙江人,是明朝万历年间的进士,到天启年间,已经做到了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是相当于宰相的高级官员。但他晚年的仕途却很不顺利,被奸党李蕃所弹劾,只好称病辞官,回乡居住。他仿照司马迁《史记》和明朝以前二十一部史书的体裁,编写了一部记录明朝历史的史书-- 《明书》,里面不仅记录了历史事实,还有他自己以"朱史氏"为名所发的一些议论的文字。遗憾的是,没有等到这部著作出版,他就去世了。朱国祯死后,朱家的境况渐渐不如以往,由于贫穷,他的后人把这部《明书》的书稿以一千两白银的价格卖给了同乡庄允城的长子庄廷鑨。

庄廷鑨,字子襄,湖州乌程(今浙江省吴兴县)人。他的父亲庄允城,字君维,是当地的一个富户,很有些钱财。庄廷鑨少年时代就很有才华,却不幸是个盲人。他听说先秦时期有一个大史学家左丘以一个盲人的身份写了一部名垂千古的历史著作--《国语》,于是自称"瞽史",想仿效先贤发愤著书,也写一部流传后世的史书。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同乡,朱国祯的后人正在出售先祖《明书》的书稿,虽然价格很贵,庄允城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随后,他以这本书中所记载的时代史实和朱国祯抄录的当时的一些资料,同时参考本地一些老学者所编撰的《明末启祯遗事》等史料,招揽宾客,编纂新的记载明朝历史的史书,编成后,取名为《明史辑略》,一共一百多卷。

庄廷鑨为这部史书投入了很大的心血,就在书编成之后,他邀请本地的知名学者、明朝崇祯年间的进士李令皙为此书作序。为了扩大影响,他还邀请了当地的一些名人参与修订此书,并将他们的名字一一列在书的前面。经过这一番准备,顺治十七年(1660)的冬天,《明史辑略》正式刊刻出售。但庄廷鑨本人并没能看到这部书全部刊刻出来就去世了。他虽然没有后嗣来继承自己的遗愿,但这部书由于他父亲庄允城的继续出资,得以刊刻完成。

庄允城是个商人,他之所以不惜重金,继续出版这部《明史辑略》,自然是因为这是儿子的遗愿;同时,他觉得编书、刻书也是一件儒雅高尚的事情,自己虽然是个整天与钱打交道的商人,却也希望能做些风雅的事情。当时被庄廷鑨邀请参与此书编撰的人很多,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件很荣光的事情,有些人因为没能名列其中,还感到遗憾。可见此书编修、刊刻之初,众人都觉得这是一件不世之功业,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但令所有人尤其是庄允城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件耗费了自己无数家产的荣耀事情,不久就让他身陷囹圄,死于狱中,还给几十个人惹来了杀身之祸,成了清朝历史上第一个文字狱大案。更为离奇的是,就在连几岁孩童都被抓获罪,不能幸免的严酷追查下,有同样受牵连的三家却得以幸免。所以,这件清初以杀戮重而闻名后世的文字狱大案,又被添上了几许神秘的色彩。

这三个遇祸得免的人,分别是查继佐、范骧和陆圻。查继佐,字伊璜,号东人,浙江海宁人,是明朝崇祯年间的举人,曾经参加南明鲁王政权组织的抗清斗争,失败后一直家居讲学,弟子很多。范骧,字文白,也是海宁人,曾经是明朝的贡生。陆圻,字丽京,浙江钱塘人,此人为人聪明并且生性怪僻,但也以文学上的才华而著名。这三个人是当时的名士,相互之间也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当地都是富户,也颇有文采。当时庄廷鑨为了扩大书的影响,也把他们的名字列在书的前面,算是他们也参与了此书的编订。这三位在顺治十八年(1661)十一月十三日碰面说到这事,查、陆两个从范那里借了一本来看,还觉得非常得意,说:"吾二人参阅有名。"因为在当时,将名士姓名列在新书的卷首,说他们也参与本书的编辑,这种借助"名人效应"宣传新书的情况非常普遍,而对于那些名字被列于其中的名士而言,这也是一个宣扬自己名声的机会,双方各取所需。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查、陆、范对此事并不放在心上。但没过多久,这三个人就以庄廷鑨未经他们的允许而擅自将他们的名字列为参订为名,将庄告到了官府。

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对《明史辑略》和庄廷鑨的态度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他们的检举实际上出自一个叫周亮工的人的建议。周亮工,字轹园,清朝建立后,做过布政使,升为户部侍郎,后来因为得罪了福建总督而被解职。他和范骧是老朋友,见到范的名字也列《明史辑略》的参订里,觉得大为不妥,他对范骧说,他看到庄廷鑨那书里的记载,在李自成进入北京的明朝的降表下面注明是龚鼎孳的手笔。这虽是事实,但是你可知道,这龚鼎孳现在乃是大清朝都察院的左都御史,看到你们这样揭他的老底,万一发起脾气来,庄廷鑨自然得吃不了兜着走。你又没有编写这书,白白地受到连累,是个什么意思呢?还不赶快向官府检举,以为脱身之计。而周亮工本人,为了老朋友不受到牵累,在返回南京时,又嘱咐范印心催促查、陆、范三人出首,并为他们起草呈稿。没想到在向按察使司备案的时候,官员答复说:"文章之事,不便存案。"三个人越发不当一回事,取回呈稿,扔在一边。过了几个月,也就是康熙元年(1662)正月二十二日,当地的严州司理认为这件事事关重大,就拿原呈稿去见学道胡尚衡,可这学道也不当做一回事,反而答复说:文章之事,何必存案?你要是觉得这事重要,那就麻烦你代为批复一下吧!于是严州司理批复让湖州府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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