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北京户籍成甲流疫苗接种标准!

《北京日报》刊发文章《北京普通市民16日起可接种甲型流感疫苗》(http://news.sina.com.cn/h/2009-11-07/075718995755.shtml)称

接种暂时仅限本市户籍居民

根据当前疫情进展,本市加快了对中小学生等易感人群的甲流疫苗接种速度,预计所有中小学的接种工作将在本月15日前完成,随后启动全体市民的甲流疫苗接种工作。11月16日至12月13日期间,凡具有本市户籍、3至60岁的北京市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离家最近的甲流疫苗接种点免费接种。而大中院校、中小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人员高密集单位,可在其单位内设立临时疫苗接种站,开展集中接种。

接种期间,全市各区县开设402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站(点),全天(8:00-12:00和13:30-17:30)为市民提供接种服务,周六、周日不间断。欲了解疫苗接种站(点)详情,可拨打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或上网登录北京市卫生局网站。

赵涛表示,受疫苗供应量限制,当前甲流疫苗接种仅限于本市户籍居民,但随着疫情发展和人们接种需求的变化,未来本市会考虑推进在京工作或居住的外来人口的甲流疫苗接种工作。

[朱孝顶律师评论]

北京市政府预防甲流疫情的工作紧迫感及工作成效有目共睹,但以户籍划分接种疫苗范围既无科学依据也无法律依据,而且极大地伤害了在京工作、居住人员的感情,将户籍歧视发挥到了极致!

户籍因素并非影响甲流疫情传播的主要因素。甲流疫情是人类共同面对的灾难,大灾面前,须举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应对。万分紧缺的甲流疫苗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接种到最需要的人群中去,以北京市户籍作为接种标准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甲流疫情与户籍无关,更不会与北京市户籍有关。并非拥有北京市户籍者更易或更不易感染甲流疫情,那么在人类共同面对的大灾面前,以北京市户籍作为甲流疫苗接种的标准依据何在?!此为疫苗接种以北京户籍划分的科学因素分析。

户籍因素也并非影响北京市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当今之北京,已绝非北京户籍人之北京,而是所有居住工作在北京人之北京,甚至还是全国人民之北京。在北京工作、居住的非北京人士对于北京市的财政收入的作用并不比纯粹的北京户籍人士低。

户籍因素并不能取消人人平等之天赋权利。所有人的生命一样珍贵,这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北京户籍人士的生命并不当然高于在京工作、居住的其他所有人士(包括大量农民工)的生命更为珍贵。因此,户籍因素不应成为北京市政府接种甲流疫苗之标准。如果严格按照此标准,可能相当一部分国家领导人员都不能享受到在北京接种疫苗之权利。

大灾面前,理应体现大爱,政府对此有着极大的责任。但北京市政府的这一决定,既无政治智慧又无科学依据,而且极容易引起社会之反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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