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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惹恼检察官 记者被反贪传唤

 2009-11-07 14:0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湖北《长江商报》一名记者,其报道触犯江岸区检察院有关官员,遂收到了署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检方多次威逼记者欲诱其接受传唤,这名记者被迫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

最后引起中宣部、最高检的关注,湖北省对此事作出了调查,证明记者是清白的。检察院遂作出道歉,而那位记者至今还存在失去工作之虞。

一篇报道引来离奇传唤

记者姚海鹰在外溜达了一晚,最终还是没敢回家。那天是9月15日,一个令他心惊肉跳、永生难忘的日子。

下午,他的家人去他就职的长江商报社,从等候在那里的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玮、潘春生手中,带回了一份编号中带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限他3天内到该院办案区接受询问。

原因是由9 月4日,姚海鹰在《长江商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的调查》的报道引起的。

江岸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检察长张振国看到报道后怒不可遏,从楼上冲下来将报纸摔到桌上:“怎么会让这篇报道出来,是谁给记者提供材料的?给我好好查!”

该报道质疑了江岸区检察院,积极介入报道所涉的那起案件的诉讼程序,并质疑了江岸区检察院起诉书中,提到的关键证据的一系列事实。

两名检察官,原定于15日将姚海鹰从报社强行带走,之所以扑空,是因为姚海鹰和他的家人已察觉到不妥,家人劝阻了姚海鹰前去报社和检察官会面。

之前的一个星期里,江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找过他多次:先是由起诉科的检察官打电话到报社热线、总编室,通知他接受调查,然后就是身为检务督察室正副主任的潘春生、张玮两次直接到报社总编室要人,他们语气强硬。

9月15日早上,姚海鹰又接到电话要他立即到江岸区检察院。姚海鹰答应尽快到区检察院,下午潘春生、张玮两检察官,就带着填好的询问书直奔长江商报。

姚海鹰并不清楚这个询问书究竟意味着什么,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去检察院。他的一个律师朋友看了询问通知书,大吃一惊:检察院是在借询问的名义实施非法传唤!

律师说它非法,是因为没有被告知、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询问通知书,所涉事项已经刑事立案,没有立案就没有所谓的侦查人员和证人,就不应该发出询问通知书。

另外,长江商报社和姚海鹰本人均不在江岸区,江岸区检察院不具备刑事立案管辖权。“检察院绝非把你当作证人向你了解情况,而是将你当作了犯罪嫌疑人在整,你去检察院凶险呀。”

“很荒唐,我只是做了一个报道,怎么就成了贪污犯了?”姚海鹰说:他发现,这份传唤书中写着“纪贪”两字,检察院解释是“反贪”。初始他感到愤怒继而他害怕了:“幸好9月15那天我没去报社,否则我就不能站在这里说话了。”

姚海鹰的行踪开始飘忽起来,晚上12点之前,他绝对不敢回家。姚海鹰打电话请求,能否用书面材料回答检方的询问,遭到了拒绝。

“这更加证明,他们的目的只想逮住我,我就失去了说话的机会!”姚海鹰说,就在询问通知书发出的第二天,报道涉及到的那起案件一审宣判,被江岸区检察院指控的11名工程师中有4人被判有罪。

检察长威逼报社

姚海鹰向《长江商报》求助。

一位报社领导发短信给姚海鹰:“我有义务保护自己的记者。”他又打电话给姚海鹰的家人:“请你们放心!报社作为一级组织,会和对方进行沟通,确保记者的人身安全。”

江岸区检方,找到报社主管部门湖北长江传媒出版集团,指责报社袒护记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调查!集团领导责令报社妥善处理该事件,要求报社迅速与江岸区检察院正面交涉。9月22日下午,报社三位领导赴江岸区检察院面见检察长,想了解传唤记者的真正原因。

张检察长不谈原因,责问:“我们在所有部门都是畅通无阻的,为什么在你们《长江商报》就行不通?”,“如果你们继续不配合不把记者交出来,我们将采取下一步措施。”

9 月25日,江岸区检察院再次提出:可让报社派人陪记者一起到该院办案区接受调查,报社拒绝。

随后报社向江岸区检察院发公函表明态度:

一、报社应该积极配合检察院的调查工作。

二、报社也应该保护自己记者的合法权益,记者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报社不能违背记者的意愿,强迫记者到检察院接受调查。

三、请对方出示,传唤记者接受调查的确凿证据和理由。

对此,张振国检察长指派潘春生,向报社转述了两点意见:

一、要报社继续配合,安排记者接受调查。

二、目前暂时没有证据,要找到记者调查后才清楚。

上网求助

事态在国庆后急剧转变


10月12日,潘春生给报社领导发短信“我们要见姚海鹰!!!”这三个感叹号让报社的领导们又绷紧了神经。这时,按相关规定,报社一些领导的任职考核期即将来临。

当天中午,报社高层就开始探讨“姚海鹰是不是先不要写稿了?”。之后姚海鹰接到了通知,在事情没有解决之前,他就不要写稿了 —— 姚海鹰认为这是一种婉约的说法,实则是他的工作就此暂停了。

“检察院太强势了。”报社一位领导如是说。

姚海鹰很难过:“我感到天下之大,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东西。”。

10月15日中午,在无助和失望的心理下,姚海鹰在网上以《长江商报记者: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因新闻报道非法传唤我》为题,发帖披露了自身遭遇。帖子迅即被转载,在网上引发热议!

上级调查 检察院认错

沸沸扬扬的网络议论引起了北京的关注。10月16日,中宣部、最高检责成湖北省省委宣传部,以及湖北省检察院对此事作出调查。

当晚,江岸区检察长张振国率两个副检察长面见姚海鹰,一位报社领导居间调停。姚海鹰提出条件:必须书面向报社及他本人道歉;必须撤回以反贪为理由的传唤通知书;必须书面保证,不得以此事影响他的工作和学习。

检察长张振国同意,也提出了两个条款:姚海鹰要承诺不得把检方道歉内容、道歉书公布于众;写个说明,姚海鹰采访资料的获得,跟江岸区检察院无关。姚海鹰觉得这两个条件提得很无理,但最终同意了。

10月20日,姚海鹰恢复工作。但三天后,他在全体采编大会上被有关领导批评了一个小时,他的工作在实际上又被暂停了。姚海鹰说,此事至今让他心有余悸。

知名新闻侵权诉讼律师周泽,就姚海鹰的遭遇认为:这是一起滥用公权恫吓、打击记者,粗暴践踏公民批评、控告权利的事件!其间也显示出,有关官员滥用权力的恶劣后果,已经到了让媒体噤若寒蝉的地步。

姚海鹰简介:

 中国职业调查记者,现效力《长江商报》深度新闻部。曾在新华社湖北分社、《中国商报》、《talentsfor21century》、《新周报》供职。

《长江商报》深度新闻创建人,曾任部门主任、报社首席记者,多篇作品被国务院总理、部省级高层批示,曾获新华社部级好稿、湖北新闻奖。

主要作品:

《武汉黄陂检察官冲岗逃费调查》、《特事特办带给亚光新村的遭遇》、《武汉6.22空难纪实》、《透视楚天高速上市隐忧》、《麦当劳毒油事件》系列、《凯乐科技内部职工股黑幕》、《复旦博士胡坤冤拘案调查》、《三峡移民回流》、《南师大陪舞事件调查》、《丽江妈妈胡曼丽真相》、《巡警大队长遇袭身亡背后》、《江西龙泉豪华福利别墅调查》、《湖北女市长撞学生致死案疑云》、《京山大竹水电站“竣工即废”调查》、《重走中国西北角》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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