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蒙藏会:78名藏族人士 获准在台居留

台湾蒙藏委员会今天公布滞台藏族身份认定名单,经认定为藏族的78名人士,将依移民法规定陆续取得在台居留资格。

蒙藏委员会说,目前已有40人取得居留证与工作许可,蒙藏委员会将持续办理工作媒合与生活辅导,也会提供生活照护丶急难救助与医疗援助等服务,给尚在申办居留程序的38名藏人。

蒙藏委员会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入出国及移民法第16条今年初经立法院修正通过,规定於民国88年5月21日至97年12月31日进入台湾的印度或尼泊尔地区无国籍人民,未能强制其出国,且经蒙藏委员会认定其身份的滞台藏族可申办在台居留。

蒙藏委员会说,依移民法规定,蒙藏委员会负责藏族身份认定,无国籍及其他许可要件的认定属入出国及移民署权责。

蒙藏委员会受理134件藏族身份认定案件,经当事人检具相关证件丶书面资料提出申请,并逐一进行意见陈述作成记录後,召开审查小组会议逐案审查。蒙藏委员会9月全部审查完成函送移民署,由移民署准驳居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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