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临时强奸 冲击人们思维极限
最近,在大陆网站上又有一个名词在冲击人们的思维极限:临时性强奸。说的是浙江南浔两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南浔法院只判两被告各入狱三年,原因是"临时性强奸"。而各方反应又是怎样呢,我们再接着看。中国新闻网10月29号报导,2009年6月10日晚,浙江南浔两名协警邱某与蔡某带领刚参加完高考的陈某与沈某一同出去吃饭。席间,四人都喝了很多酒,陈某不胜酒力,待晚饭结束后已醉得不省人事了。为了给她醒酒,蔡某驾驶自己的现代轿车带大家到练市一宾馆内开房间。到房间后,两人趁陈某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之机,先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犯罪还有「临时」一说?网民一片哗然。网友说,这是为犯罪开脱。
这里提到的协警,就是大陆警察中的合同工,具有「临时」的性质。而天涯论坛上,至记者发稿时,这则关于"临时性强奸"的帖子点击量已近百万。
有人置疑:一、两人轮奸受害者,本该重判;二、两人是执法人员,应从重处罚;三、蔡某属酒后驾车,且醒酒与开房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这里完全有预谋的因素;然而法官在审判时这些因素完全不考虑,这实在是"这世界甚么都缺,就是从来不缺藉口。"
更有人反问:二人是协警就可以法外开恩获得轻判,是不是正规编制的警察还可以罪减一等?是不是警察职务级别越高减罪越多?那公安部长可以尽屠满城而无罪了?
近年来,中国大陆许多有创意的流行语都出自于大陆公、检、法等部门。从"躲猫猫"、"俯卧撑"到"打酱油""七十码"等等。而这些问题得以变成焦点,大都是在网上被关注所致。
有网友观察认为:因为大陆当局对网路的限制和封锁,一些可能更严重的问题被遮罩掉了。又因为网上的发帖和留言都要经过审核,可能实际的问题比这要多很多。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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