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3名省部级高官落马 两人死缓(组图)
陈同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因受贿近2亿元,2009年7月16日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资料图)
刘志华,北京市原副市长,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96万余元,2009年1月21日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资料图)
今年以来,一批省部级高官密集落马,我国掀起了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许宗衡,公安部原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这些高官均因严重违纪或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审查。省部级高官密集落马,足可以看出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勇气。
盘点今年以来省部级以上落马高官
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
黄瑶: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
宋勇:辽宁省人大副主任宋勇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宁夏自治区副主席李堂堂
李堂堂:10月2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堂堂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孙瑜
孙瑜: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2009年8月31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8万余元。
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
康日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陈同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因受贿近2亿元,2009年7月16日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深圳市长许宗衡
许宗衡:深圳市原市长,2009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
陈绍基: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
王华元:浙江省纪委原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
米凤君:吉林省人大原副主任、吉林省委原常委、长春市委原书记,2009年3月,涉嫌受贿、违规批地及生活作风问题,长期嫖娼,被"双开"。
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
郑少东: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因涉黄光裕案,2009年1月被"双规",后被撤职。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证监会副主席王益
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1月22日被批捕。
刘志华:北京市原副市长,2009年1月21日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96万余元。
附网友疑问:2亿,还死缓??
又是死缓,1亿死缓2亿还是死缓还是多贪合算!
请帮我司法解释一下,为什么贪2亿可判死缓?
后台很硬,牵连人多,只能缓。
建议有些罪孽深重的贪官直接判死刑,就别搞什么缓期执行了。而且保留案底记录,下三代不允许作国家公务员。
寥寥几个,能起到杀鸡敬猴的作用吗?
省部级贪污受贿:亿元以上; 局厅级:千万元以上; 科处级:百万元以上才会和级别挂钩嘛。 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
受贿的潜规则是拿总价的10%,受贿近2亿元,那案值的总标的应该是200亿,200亿的非法运作,其直接和间接的损失会是多少?按照很多条法律条款上的"案值特别巨大,影响极其恶劣,损失特别严重",按法律条款的最高限执行,应该立即执行死刑。
冰山一角!!接着打,明年还有一大批!!不信就等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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