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整顿关闭小煤矿 地方执行打折扣

中国计画在2010年将各地小煤矿控制在1万处以内。尽管近年来中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采取多次强力措施关闭小煤矿,但至今小煤矿数量仍多,且存在死灰复燃现象。

中国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黄毅向香港文汇报表示,目前中国安全生产监管最难处理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官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所谓经济发展或社会稳定为理由,消极对待甚至抵制安全生产工作,致使政策执行"打了折扣,走了过场"。

黄毅说,为解决这个棘手问题,实现2010年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中国财政部、安监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最近发布文件规定,政府财政将拨发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关闭小煤矿地区因此而受损的财力。

这份"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的分配以实际关闭小煤矿数量为考核主体,兼顾生产能力、职工人数、地区差异状况等因素。

办法规定,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透过中央财政专款形式拨付给省级财政部门,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实施,资金主要用于关闭小煤矿的工人安置、消除安全隐患、补助地方关闭小煤矿财政支出等。

中国拟关闭的小煤矿是指年产30万吨以下的乡镇煤矿,2005年以来中国安监部门采取多次强力措施,到目前为止已关闭小煤矿1.2万多处,淘汰落后年生产能力约3亿吨,但小煤矿数量仍多,且存在死灰复燃现象。

为此,中国安监总局日前会同发改委、公安部等13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相关部门透过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将现有小煤矿淘汰关闭一批、资源整合扩能改造一批、大集团兼并重组一批,争取"第11个5年规划"期末(2010年)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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