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白痴?印度法院有定义

据印度最高法院表示:白痴是一个常被误用的名词,也是一个过於简化的称号。因为法定承认的白痴是指:迟钝的数数都数不到二十、无法说出周一到周日的名称、甚或记不得父母的姓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四种人可以被认定是白痴 ── 即傻瓜、疯子、重病昏迷和酒醉者。

最高法院所以做出这项解释,主要针对法庭常见犯罪者为自己辩护的「白痴」说词。根据印度刑法第八十四条,犯罪者如果思想谬误紊乱以及无法理解犯罪本质者,法庭得酌情免予起诉或判刑。

但如果根据最高法院的最新定义,除上述四种人之外,可能没有其他任何人可以获得「白痴」的免刑待遇。

据最高法院合议庭两位法官帕萨亚和夏玛进一步表示:真正所谓白痴者,是指与生俱来的记忆失常者,是一种永久缺陷,从无清醒的时候!

不久前,印度中部马德雅省一名被告杀死自己的老岳父,却向法院辩称自己罹患痴呆症,对犯罪事实一无所知,并安排「目击者」证实自己精神错乱。但法庭以被告未能提出有效医疗记录,依然以谋杀罪起诉。

除未能提出「白痴」病历证明之外,被告另一理由是辩称在「毫无犯罪动机」情况下杀人。但法庭解释说,即使被告是在「出於盛怒、情绪失控、妄想或短暂精神失常」情况下犯罪,也不能符合刑法第八十四条的「白痴」免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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