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大罪恶

中国共产党自1929年成立以来,作恶多端,给中华民族犯下了十大罪状如下:

引入"共产主义"歪门邪说,危害子孙,其一罪也;

假抗日,欺世盗名,其二罪也;

颠覆了孙中山先生创立的中华民国政府,建立中共独裁政权,其三罪也;

镇压农村中的地主富农,城市里的资本家,企业家,杀我中华精英,其四罪也;

人为造成"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三千万同胞,其五罪也;

发动"文化大革命",造成"十年浩劫",毁坏中华历史文化,其六罪也;

实施惨无人道的"一胎化"计划生育手段,屠杀数以亿计的婴儿和胎儿,其七罪也;

用最凶猛的部队和武器,无情屠杀和平情愿的中华学子,其八罪也;

腐败治国,吸净人民的血汗,集财富与己身,其九罪也;

镇压宏扬"真,善,忍"的法轮功,堕落中华民族的道德标准,其十罪也。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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