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美控限制视听产品败诉 中国在WTO上诉

针对世界贸易组织(WTO)上月在初审判决中国限制外国电影、音乐、书报等产品进口和发行违法,中国今天提出上诉。案件原告是美国。

WTO的争端解决专家小组在8月12日公布本案报告,美国宣称大胜,中国在次日表示不排除上诉。本月稍早又发生了美国宣布对中国进口轮胎征35%关税、而中国对美国禽肉和汽车零件展开反倾销调查以为报复的事件。

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原本排定今天下午集会通过专家小组报告,但上午临时取消,WTO一名发言人证实,因为中国上午提出上诉。

专家小组原判决指出,包括中国规定美国音像制品、图书、杂志等必须经由指定国营机构进口等做法,违反了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和世贸相关协定,中国必须修正做法以符合其义务。

在这起美国于2007年4月按WTO程序向中国提出谘商的案件中,专家小组对于一些争点并未加以裁判,但美国认为在主要部分它都已取得胜利,并指判决能为美国创意产业在中国取得平等的竞争地位、打开市场、驱逐盗版。

台湾、澳洲、欧洲联盟、日本、韩国都以第三方参与本案,但台湾在审理过程中并没有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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