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惨案:日军竟割掉中国外交人员耳鼻舌头挖去眼睛(图)
1928年4月,国民党开始第二次"北伐"。蒋介石所率北伐军节节胜利,很快就攻入了山东省。酒井隆为了阻止北伐军继续北进,他立即以"山东局势混乱、保 护日本侨民利益"为借口,写信给日本陆军参谋总长,要求军部出兵山东。参谋本部根据酒井隆的报告和请求,借口保护侨民,于4月下旬,派遣日军第6师团五千 余人从青岛登陆,入侵山东。日军第6师团在青岛成功登陆后,酒井故意夸大事实,以局势极为混乱为由,擅自要求第6师团长福田彦助率部火速赶赴济南。福田彦助在酒井的一再催促下,星夜兼程,终于在4月底赶到济南城外。
5月4日晨,北伐军在济南城抓获13名走私 鸦片的日本毒贩,按照中国法律将他们处死。酒井隆借机再次给陆军省和参谋本部拍电报,夸大事实,宣称日本无辜侨民被杀害,并将数目扩大了20多倍。国民党 军全部撤出商埠区。日军得寸进尺,继续扩大事态,不断增兵济南。5月8日,日军在炮火掩护下,向普利门、麟祥门、柴家巷、迎仙桥一带发起猛烈攻击,守军退 守内城。自9日开始,日军大举进攻内城,守军浴血奋战,死伤惨重,11日奉命撤离。日军占领内城后,抢劫财物,焚毁建筑,强奸妇女,枪杀战俘,屠戮百姓, 罪恶令人发指。"济南惨案"发端于五月三日,故又称"五三惨案"。直到1929年5月,日军才在内外压力下撤离济南。
济南惨案是1928年5月3日,日本帝国主义在山东济南大肆屠杀中国军民及外交官员的血腥事件,又称五三惨案。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欠下的一笔血债。
1928 年2月,当时的国民政府分编四个集团军,进行"北伐",出兵攻打奉系张作霖,以图统一北方。支持张作霖的日本帝国主义害怕英、美势力向北方发 展,侵犯它的利益,于是, 4月19日,田中内阁以"就地保护侨民"为借口,决定第二次出兵山东,阻挠北伐军北上,派遣第六师团5000人在青岛登陆,经青岛和胶济铁路沿线要 地,"保护帝国臣民"。实质上是命令日军对青岛和胶济铁路沿线实行军事占领。为了抢先控制济南,日军驻天津3个步兵中队于4月20日侵入济南,还公然在济 南城里筑起了街垒。。21日,中国政府对日本政府提出了严重抗议。25日,日军第六师团在青岛登陆,26日,第十一旅团开抵济南商埠,呈现出一副临战态 势。盘踞济南的奉系的张宗昌弃城北逃,北伐军开进济南。这时日军早已在市内各马路构筑工事,敷设电网,步步为营,当北伐军部队进入济南时,日本军 队就寻衅开枪,打死中国军民多人。5月3日,日本军国主义按照预谋向北伐军驻地发起了大规模的军事进攻,将北伐军7000余人缴械。日军又以种种借 口在济南奸淫掳掠,无所不为。中国军民在马路上行走时,在商店里买东西时,甚至在澡堂里洗澡、在理发店里理发时,只要被日本兵碰上,立即遭到杀害。日军还 唆使日侨义勇团,杀害平日有反日言论或者取缔过日货的中国学生、工人、店员。一时间,济南成了日寇屠杀中国军民的杀人场。在5月3日这一天,被日本侵略者 野蛮屠杀的中国军民在1000人以上。紧靠济南西城根外的顺城街,房舍悉数被烧,居民无一幸免,事后改称"五三街"。
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日 本军国主义践踏国际法准则,残杀了中国政府山东特派交涉员及16名外交人员。日军于5月3日深夜包围并强行搜查了山东交涉署,特派交涉员蔡公时用日语表 示抗议:"我们是外交官,这里是非战斗单位,不许搜查。" 日军却毫不理睬,将蔡捆绑起来,把他的耳朵和鼻子割去。蔡公时坚持民族气节,怒斥日军暴行:"日本人对我如同古代奴隶社会对待俘虏一样","日军决意杀害 我们,惟此国耻,何时可雪?野兽们,中国人可杀不可辱!"日军大怒,又将他的舌头、眼睛挖去,并对其他人也百般摧残。最后,除一人侥幸逃脱外,其余的人全 部被日军杀害。其状之惨,令人目不忍睹。
7日,日军第6师团师团长福田彦助向蒋介石发出最后通牒,提出无理要求,并限12小时以内答复。蒋 介石派熊式辉、马家伦连夜赶赴济南与日军交涉,日方又谬称期限已过,拒绝谈判。8日拂晓,福田下令重炮攻城,11 日济南陷于敌手。日军占领济南城后,肆意杀人抢掠,奸淫妇女,又将街上市民赶至一处,作刺杀目标取乐。日军为了消灭罪证,把中国军民的尸体用麻袋包裹后, 运至青岛投入海中,或者浇汽油焚烧。来不及撤出的数百名伤员也全部被日军屠杀。据济南惨案被难家属联合会调查:"济案"中国军民死亡6123人,伤 1700多人,财产损失 2957万元。惨案发生后,日方否认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行,反而要中国政府道歉、赔偿、惩凶。1929年3月28日双方签订《议定书》,宣称"中日 两国所受之损害问题"俟双方"实地调查决定",后亦无结果。
今济南西护城河河东岸,竖一石碑,四棱锥体形,上刻"济南五三惨案纪念碑"九 字,系仿照当年(1928年5月)山东省政府建于泰安岱庙的纪念碑原样制做。碑的南、北侧,桧柏簇拥,花廊相映。碑的东侧,为1995年9月纪念世界反法 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新落成的"五三惨案"纪念碑。该纪念碑由卧碑和浮雕墙两部分组成,呈南北走向,高4.25米,长17米,黑色花岗石砌就。东侧为 卧碑,南北东三面围以铁索护栏。碑体上刻当代书法家武中奇题写的"济南惨案遗址"六个大字。卧碑的正中是凸起的巨型白色大理石台历,右页镌刻"五三惨案" 发生的年月日期,左页镌刻《济南惨案纪略》,由武中奇书丹。台历左右两边,饰以汉白玉雕刻的花圈。碑西侧为浮雕墙,面西,上刻《国耻》浮雕。该浮雕采用汉 画像石刻艺术技法,运用纪实、象征、寓意相结合的手法,再现了济南"五三惨案"的场景。两端雕刻的洪钟,上勒"勿忘国耻,警钟长鸣"八字。在不远处的西护 城河西岸,建有"五三"惨案纪念亭。此亭原于1932年建在中山公园附近,1937年"七七"事变后被拆除,1998年于现址按原样重建。亭呈圆形,双顶 重檐,由8根石柱承托。8根石柱为保存下来的原物,各柱均刻有槛联。亭额嵌"五月三日"石刻。此亭简朴庄重,壮观宏伟。 趵突泉公园内建有济南惨案纪念堂。
- 关键字搜索:
-
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