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丧女之痛的艾略特父母遣责维泽斯顿表现出的冷漠和不悔过。他们表示,刑囚不抵其残暴以及造成的伤害。同时,因维泽斯顿始终坚持苏菲攻击在先,自己受激怒后才动刀的自我辩护,引起社会普遍呼声,要求政府修正法律,以避免杀人者用这一理由开脱罪责。
史上最残忍杀人犯 无悔过之意
法 官朱迪斯·保特尔(Judith Potter)认为,这是新西兰史上最残忍的谋杀案之一,并且案犯始终表现出极度的残酷和冷漠。 在法官宣布量刑决定时,维泽斯顿依如其在上半年5周的法庭审理时所表现的,依然“平静“。他的律师朱迪丝·阿伯莱特克(Judith Ablett-Kerr)在法庭上透露,维泽斯顿曾向她表示自己的悔过。但苏菲的父亲吉奥·艾略特(Gil Elliott)在宣判后表示,维泽斯顿的“悔恨”没有任何意义,18年的不假释期太短了。他说:“这家伙从来没有表示过道歉,他甚至也不认罪。应该让他 以命来抵还。”
今年33岁的维泽斯顿,于2008年1月9日携带一把厨房用刀, 前往已分手的女友索菲家, 在索菲的身体上刺了216刀,令索菲在惨叫中毕命。当时索菲的母亲莱丝莉·艾略特(Lesley Elliott)听到楼上卧室内女儿的尖叫声后赶来,却被维泽斯顿反锁在门外,无法阻止维泽斯顿继续行凶。她在周二的法庭上说:“我的女儿被他(用刀)屠 革着,我看到女儿身体躺在血泊里, 仅仅几分钟前这个身体还温暖的拥抱过我。”
苏菲的父亲吉奥面对维泽斯顿,指称其是“魔鬼的化身”。他表示,自己的一切在女儿死的那天“全都终止了”,甚至在苏菲的葬礼上被建议不要面瞻女儿的遗体。他说:“你可以想像那是什么样,她(的身体)已被(维泽斯顿)切碎了!”
维 泽斯顿在苏菲的父母发言时,时而低头,表情始终保持冷静,但在自己的父亲发言时默默流泪。他的父亲罗杰·维泽斯顿(Roger Weatherston)表示,儿子生长在一个诚实的,讲信用的家庭,自己从来没有注意到儿子有这种行为的迹象,他希望儿子能够“公开的悔过”。
政府将修正不“合适”的法律
新 西兰现行法律包含一项称作“受激怒后自卫”的条款,即1961年刑法的169条(Section 169 of THE Crimes Act 1961)。 它容许杀人者可以用自己因受到对方攻击而受刺激,而导致杀人的行为辩护,有些谋杀罪因此会被降级成过失杀人。这条法律对受害人非常不公正,因为法庭上能听 到杀人者的“故事”,而被害者却永远不可能为自己辩护。
这一条款制定的原旨是为考虑女性杀人者有可能是因为受到男性侵害,为保护自己而失手杀人的情形。但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女性杀人者的行为大都是已事先有准备的,在相当冷静的状态下实施的。
维泽斯顿在整个审理过程为自己辩护的表现,凸显了这项法律的缺陷。他自始至终辩称, 因为前女友苏菲用剪刀攻击,自己受到刺激后,才动刀杀人。
陪 审团并不认可维泽斯顿的说法,法官保特尔在宣判时的综述中也表示,苏菲弱小的身材根本不可能与身材高大的维泽斯顿相较量,而且后者甚至在前者断了气后还不 停止行凶。苏菲的父亲吉奥表示,维泽斯顿的话不合逻辑,自己年轻的女儿被杀的第二天即将前往另一城市面对一项有前程的工作,为何要做愚蠢的事呢?
专栏作家戴波拉·考丁顿(Deborah Coddington)在她的文章中写道:“对另外一个生命刺了216刀已经够恶劣的了,现在还居然自我开脱并声称,是对方惹起的。受刺激后自卫(这项法律),在这个案子中被不适当的运用了。”
政府内阁已于8月份接受了司法部长西蒙·鲍威尔(Simon Power)对改革这项法律的建议,总理约翰·克伊(John Key)同时也宣布,政府将废除这项无效的法律,并期望新立法在年底本之前生效实施。
维 泽斯顿杀人案同时还引起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特别是针对妇女的受害人家庭的伤害。据国家妇女避难中心的负责人海泽·海乃尔(Heather Henare) 透露,全国平均每年有近14名妇女死于她们的丈夫,前夫或男伴之手。留下她们的孩子遭受心灵的重创。2007年,本地华人薛乃印用领带勒死了妻子,一个月 前被奥克兰高院判处12年不得保释的终身监禁。 来源:- 关键字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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