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捐器官者6成以上为死刑犯

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向英文「中国日报」透露,中国目前捐献器官者65%是死刑犯。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丶卫生部25日在上海联合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在10个省丶市展开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这10个地方分别是天津丶辽宁丶上海丶浙江丶山东丶广东丶江西丶厦门丶南京丶武汉,中国当局希望藉此改善目前器官移植过度依赖死刑犯和活体捐献的比例。

报导引述黄洁夫的话指出,死刑犯器官不应该是移植所需器官的正常来源,「死刑犯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只有在他们行刑前签名同意捐器官的情况下才能摘取器官。」

不过「中国日报」报导引用上海华山医院移植科主任钱建民的说法表示,中国存在罔顾器官捐赠所需法律手续摘取死囚器官牟利的现象,「医院要跟司法系统等政府部门打交道,期间可能出现『腐败』问题。」

英国广播公司 (BBC)中文网指出,虽然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器官移植只限於病人的配偶丶血亲和与病人存在亲情联系的人,但中国卫生部承认曾发现有非法器官仲介伪造文件协助器官买卖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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