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华侨卖房记

这回说的是另一位朋友,也是个爱国华侨,现在时兴这个,早些年跑出去的人,不管身份怎么弄来的,现在都爱国了,回来就是海归,要不怎么说出国是镀金呢?这位朋友,在国内还有间房子,是没出国时买的,这些年,因为李鹏家族的华能集团在那儿修了个立交桥收买路钱,结果交通反而不方便了,出租车要收过路费,所以房子也不好卖了,也租不出去,就闲置着,好不容易托亲属搭上个买主,麻烦又来了,说是要在国外办个什么"委托书",还必须是中国使领馆公证的。

领事馆又说了:这种委托书要夫妇二人亲自前往公证,而且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朋友说俺买这房子时是单身啊,这套房子也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啊。那也不行,一定要老婆当面签字才生效,而且必须有房产开发商的证明,还有银行的无贷款证明。这房子的开发商早就没影了,十多年前中国的银行肯给老百姓贷款购房吗?这不是刁难吗?好说歹说,这份"委托书"折腾了一个多月才办成,收费六十刀。

"委托书"花了四十刀快递,寄给了亲属代办,没想到,这中国政府驻外机构公证的委托书还是不好使,国内的公证处居然不认它!还是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才行,这朋友哭笑不得,若能提供结婚证原件,还要"委托书"做什么?难道领事馆代表不了中国政府?都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红国徽印和清清楚楚的钢印,怎么国内的"共和国"就不相信国外的"共和国"呢?

朋友说,这处破房子,不卖还是个累赘,因为是郊区开发的,土地所有权都是个问题,没准儿哪天说拆就拆了,当地乡政府将供暖权承包给了黑社会老大,住户交了暖气费也不买足煤,不给好好烧锅炉,冬天屋里象个冰窑,外来户都不交取暖费,土皇上的办法是不交费的就断水断电,结果房子想租出去都不成,没水没电谁租?想卖房子,就必须把欠交的数年暖气费补足,里外里的,房价和暖气费欠费差不多扯平了,但如果不卖,再过了几年就成了负资产,而且采暖费年年上涨,不出手,这房子就被变相的掠夺了产权,所以宁可赔钱卖,也不能让它成为负资产。

没料到回国卖房子也居然这么难。拿了结婚证原件,还有结婚前外国政府开的单身证明,到了公证处就是不给办,硬说外国开的不好使,不是中文的就不行,即使有驻外使馆公证的中文页也不好使,还振振有词的说什么"谁知道你这几年结了几次婚"?大概在中国政府工作人员眼里,外国人都是嬉皮士,结婚或同居是件很随便的事。

这哥们儿好话说了三千三,也是没门儿,问公证处这单身证明怎么开?到中国的什么地方开?那它不管,反正外国开的不好使,而且英文文件也不行,同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什么驻外机构的证明就不好使?在外国居住,难道非要到国内来开单身证明?再说国内的政府又怎样才能证明谁在国外是单身呢?

弄到后来,才搞清楚,原来公证处管这事儿的公务员,就是这个乡政府的干部家属,不给办理的目的就是想侵吞这套房子,你卖不成,变成了负资产,就成了乡政府的私产了,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有了,不仅房子没了,你还欠它的,业主反而成了欠债户。这朋友发劳骚说:共产党搞共产,和谐我的私产,也不能这么个共法,这么和谐吧?我们华侨就都是大款?就是冤大头?就应该被共产么?

气得他实在没办法,把公证处"为人民服务公示板"上的人员照片全都拍了下来,决心找个地方讨个说法,这会儿领导亲自出面了,先是恫吓:你非法拍照政府工作人员是什么目的?是侵犯肖像权,是泄露国家机密!朋友说你这不是对外公开的吗?算什么国家机密?你们又不是国防科委航天部,不过是个小小的政府部门,既然是在搞透明化办公,是公仆,那我就有权拍照,把你们的丑态和渎职行为公布在网络上,向你们的上级反映,一级一级的,直到胡锦涛那儿。这破房子,就是卖掉了扣去采暖费,也只够个往返机票钱,你当我愿意折腾啊?那领导一看他没被吓住,态度就软了下来,说你把照片都从相机里删除,我们马上给你办。其实朋友根本就没拍,因为相机电池没电了,只是摆了摆样子给他们看。

房子卖了,没地方住,就张罗买间临时居住的小房子,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居然三个多月才以他老妈的名义买下来,按理说持有中国护照,还是中国公民,也应该享受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的待遇吧?可是中国之大,居然连一个海外游子都容不下!因为在中国买房特别是买那种"房改房",必须是国内户口,如果是"商品房",还要什么"婚姻状况证明",就是说,如果你结婚了,要夫妇二人前往共同购买,而且要提供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如果是外国颁发的,要经过中国使领馆的公证。如果是单身,要在居住国开具什么单身证明,还要当地使领馆公证才生效!所以不管怎么样,为了买间破房子,你必须再回居住国折腾一次,给中国政府多交一笔办证费用。

买处房子,光中介费就花了七八百,处处陷井处处骗局,中介见这朋友总不上当,居然说:你是不是在外国被骗怕了?街道办事处更绝,听说是出国人员买房子,就象刑满释放人员买房子一样,干脆什么证明也不给开,说是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法规,这下子彻底卡住了,因为中国的证明是一级一级审批的,差一级也不好使,要么就花钱走后门,每一级都有收受贿赂的机会,你就一级一级拱吧。

没办法,那以亲属名义买行不行呢?答案是可以,但亲属也必须提供上述的什么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离婚的要拿离婚证原件。可是朋友的老妈已经八十多岁了,老爹也几年前去世了,要"婚姻状况证明"不是扯蛋吗?那也不行,不仅八十岁老母要开单身证明,就连去世了多年的老父也要开死亡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不好使,殡仪馆的证明也不好使,一定要公安局的专门机构开具的那种专门格式的 "死亡证明"才生效,而且每次证明只有一个星期的期限!

朋友骂起来了:妈个×的,死亡证明居然还有期限?谁家的死人能死而复生?一个星期再死一次?那公安局的所谓专门机构"办证处",就是养了一群家属子弟,用电脑打一张小纸片,再盖个公章就收五十元人民币!折腾了三个月生了一肚子闲气,房子还没买下来,机票就到期了。

后来问这朋友,现在还爱国吗?他骂道:我爱它妈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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