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开指责力拓雇员行为
澳大利亚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国指力拓在华从事间谍活动达6年之久的言论并无任何新意,希望中方能迅速解决事件。
中国安全部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了对澳大利亚力拓矿业公司在中国的首先代表胡士泰的指控。澳大利亚政府对这一情况采取低调处理,但是澳媒体仍然对中国的指控提出质疑。
中国安全部门公开的材料是迄今为止中国方面公布的最详细指控,包括胡士泰在中国进行商业间谍活动以及行贿达六年之久,使中国在和力拓的交易中损失了7000亿元人民币,约1230亿澳元。
对于中国的指控,澳大利亚外交部表示,政府对胡士泰的案件继续给予极高的关注,包括在北京、上海和坎培拉与中国方面交涉,但不认为北京刚公布的信息是新的指控。
但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国际商业专业的高级讲师耐勒却认为,最新公布的内容把这个事件推向了另一个层面,使用了间谍的字眼,就已经不只是个人行为的问题了。
"替罪羊"
力拓坚决否认它在中国有行贿和其他不正当的行为,但它的一名发言人表示,对新的指控不能进行评论。
澳大利亚媒体对胡士泰事件的报道已经不是头版的消息,比如有影响力的大报《悉尼晨锋报》是在商业新闻的版面进行报道。
但是,在中国安全部门公开了指控后,《悉尼晨锋报》的一篇文章指出,胡士泰的案件,是中国官僚无能行为的替罪羊。
文章还质疑,中国安全部门指控胡士泰使中国损失了一千多亿元,但力拓对中国的出口都没有达到这个数目,并指责这是中国疯狂的宣传机器编造出来的。
在全国发行的《澳大利亚人报》也对这个数字提出了质疑。尽管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国际商业专业的高级讲师耐勒认为,中国指控力拓进行了六年的间谍活动,充分显示了在中国的外国公司对其应有的法律责任的困惑,因为中国的法律条文还在界定之中,这是中国法律的灰色地带。
澳洲法律
但是,澳大利亚首屈一指的国际法律专家,国立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罗斯威尔在一周前指出,尽管中国方面只公布了有限的信息,但可以确定,胡士泰在中国与中国钢铁行业的官员交往的行为,根据澳大利亚法律,已经属于行贿。
他认为,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胡士泰的行为属于行贿,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是否会根据对这一案件的指控,对胡士泰在中国的行为展开他们自己的调查,并根据澳大利亚法律对其进行可能的刑事追究。
澳大利亚在1999年制定法律,将澳大利亚人在海外贿赂外国官员定为刑事罪。当时,澳大利亚内务部长的女发言人欧康纳表示要了解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是否有相关的调查行动,但随后并未有进一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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